为加强商丘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良好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对商丘市区电动自行车实施规范化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上牌管理。在查验车辆、审查CCC认证证书和车辆来历凭证等证明,并通过全国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电动自行车认证查询功能校验CCC认证信息后,免费办理登记上牌(号牌为绿色,长期有效)。
共享电动自行车全面实行登记上牌管理。
二、对设计最高时速、整车质量、外形尺寸等主要技术性能参数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等国家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实施临时登记管理,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在查验车辆、审查车辆来历凭证等证明后,免费登记发放临时号牌(号牌为黄色,有效期截止2027年11月30日)。
三、本通告发布之前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备案登记,安装临时号牌,逾期未申请的不再备案登记。本通告发布之日后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备案登记。
四、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经登记上牌,方可上道路行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内取得临时号牌的可以上道路行驶,过渡期满后一律不得上道路行驶。
五、市区设立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点,为群众提供临时登记上牌服务。
梁园区:1、廉政广场(民主西路与昆仑路交叉口西北角);2、青年志愿者广场(归德路与团结路交叉口西南角);3、港汇万达广场(凯旋路与陇海路交叉口西北角);4、道北康城花园(凯旋北路与田园路交叉口西南角)。
睢阳区:1、中国邮政侯恂东路揽投部(华商大道与归德路交叉口南300米路西);2、中国邮政紫荆南路揽投部(华商大道与华夏路交叉口东北角);3、中国邮政商丘市郊区分公司(神火大道与府前路交叉口南50米路东);4、中国邮政商丘市郊区北海路营业所(北海路与神火大道交叉口东300米路北);5、中国邮政宋城路营业所(神火大道与宋城路交叉口东260米路北);6、中国邮政商丘市郊区揽投部(香君路与九州路交叉口北100米路东)。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好人广场(中州路与宋城路交叉口东南角);2、食品安全主题公园(方域路与创新路交叉口东南角);3、九运茶城(睢阳大道与南京路交叉口西南角);4、亿丰国际(通达五路与汇聚二路交叉口东南角)。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期间,国家和河南省对电动自行车管理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特此通告。
商丘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12日
来 源:平安商丘
编 辑:张书豪
审 核:杨 宁
监 制:李瑾瑜
总监制:郭文剑 宋圣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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