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通辽市检察官丁晓丽荣获全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文摘   2025-01-08 18:02   内蒙古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第七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授予40名同志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授予18个集体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激励动员广大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其中,通辽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丁晓丽获第七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丁晓丽





通辽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从检24年,在坚守公平正义的旅途中、在“守护明天”的道路上,她以匠心致初心、用法治的力量,通过一个个“小案”、一件件“小事”,让阴霾下的孩子重沐阳光,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贡献着检察人的忠诚与担当。她先后被自治区检察院授予个人二等功、评为全区检察机关先进个人,被通辽市检察院授予个人三等功,荣获通辽市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助残先进个人、全市三八红旗手、全市十佳法治人物等荣誉称号。



热/烈/祝/贺










 

来源:通辽市人民检察院

采编:孙   东

校对:张铁牛

初审:王然丰

终审:王   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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