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迷笛收到北京互联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京0491民初132号。
判决被告靖江市琦荣信息咨询服务工作室,微信视频号“经济金融分析”(原“美国经济分析”)发布致歉声明,向迷笛赔礼道歉,致歉内容须经法院审核,公开持续时间不得少于30日。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北京迷笛演出有限公司和东台迷笛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合计4万元。
我们感谢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的这一鼓舞人心的判决!它不仅为迷笛平反正名,同时该判例也为即将起诉其他三名网络侵权者提供了裁决依据。判决书还援引原告迷笛公司在起诉中所主张的内容,将"登高望远的小蜜蜂" 、“门内门外777 ”、“Joy467”的种种造谣诽谤的言论进行了一一列举。
但不得不说,在网络上大肆鼓噪传播、污蔑诽谤迷笛是“光明会”、“邪教”、“撒旦祭祀”、“文化入侵”,给迷笛造成巨大损失的这只网络黑手仅仅被判罚4万元,妖言惑众的成本太低了,国内司法机关的惩罚力度急需加大,只有祛邪扶正,方得清平世界。
正义维权,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