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津贴!10月1日起,大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享!

民生   2024-09-06 18:33   黑龙江  

注意了

具有大庆市户籍

且年龄在80至89周岁的老年人

享受普惠高龄津贴


关于我市享受普惠高龄津贴政策老年人进行登记的公告

依据《黑龙江省普惠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我市自2024年10月1日开始施行普惠高龄津贴政策,具有大庆市户籍且年龄在80至89周岁的老年人享受普惠高龄津贴,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按月发放,每人每月25元,2020年9月1日前满80周岁且我市市区户籍的高龄老人执行“老人老办法”)。现就登记办理事项公告如下(已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无须再次办理):

一、登记方式

申请人或代办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村(社区)进行填表登记。登记完成后,高龄津贴首次发放时间以各县(市)区公布时间为准,然后逐月发放。

二、线下登记所需携带材料

1.申请人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申请人户口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4.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三、登记时间

全市9月9日正式受理线下登记,具体时间和地点可关注申请人户籍地所在村(社区)通知。

四、注意事项

登记前,申请人的社保卡需为激活状态(可存取资金),如未激活或锁定请前往社保卡开户银行办理激活或解锁。

如遇其他问题,可具体咨询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民政局、街道(乡镇)或村(社区)。

特此公告。

县区民政局咨询电话



来源:大庆市人民政府网

编辑:邵玉婷

审核:祝春霞 李晓禹

监制:崔广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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