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收季】抚远公安交警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文摘   2024-10-10 16:49   黑龙江  



亲爱的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

随着秋收农忙时节的来临,摩托车、农用车、拖拉机上路行驶增多,一些面包车超员、农用车辆违法超长、超宽装载、低速货车违法载人以及客货混装违法行为增多,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保障大家交通出行安全,抚远公安交警温馨提示您:秋收农忙,勿忘交通安全!

大家在农忙出行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在农用车后尾和侧面上,粘贴反光条。夜间农村道路大多无灯光或光线弱,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而反光标识在被其他车辆灯光照射时能反射较强的光线对夜间行车有较好的警示作用,可有效避免追尾等交通事故的发生,被看见,才安全!车辆亮尾是安全的重要保障。

二是要严禁使用四轮拖拉机等农用车辆违法载人,农用车的车辆转向、制动等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较低,在违法载人或人货混装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的原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很可能会出现车毁人亡的惨痛事故。

三是在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好安全头盔,未满12岁的儿童不允许乘坐摩托车、电动车。

四是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疲劳驾驶。驾驶机动车时做到不超员、不超宽、不超载、不超速。夜间行车一定要驾驶有灯光的车辆并按规定使用灯光。

五是在车辆发生故障时,及时将车辆移至路边,同时要在来车方向150米处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六是驾车行经农村路口时要注意瞭望,减速慢行,尤其在经过村庄、路口、山路转弯处要提前鸣笛,夜间注意变换远近光灯提醒对向来车。

七是留守农村的老人、孩子不要在公路上逗留、玩耍,在村口发现在车辆临近时,不要突然横穿,保障自身安全。

八是注意防范因雨雾天能见度下降,影响驾驶人视线,雨雾天气行车应及时打开雾灯、示廓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近光灯,不要使用远光灯,保持安全车距,不要超车。

九是在乡村道路和山区公路驾车,请注意观察路况,严格遵守限速规定,不要超速行驶。弯坡路段请勿违法超车,违法占用对向车道逆行,下坡时不要空挡滑行,上坡时注意控制车速,避免急踩油门、高速冲坡。

广大农民朋友们,秋收季,粮归仓,在我们享受丰收的喜悦时,要时刻牢记交通安全,因为它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和家庭幸福,希望大家养成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远离事故的伤害,这是我们共同的社会责任。让我们一起努力,携手共创安全、文明、和谐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抚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李伟学
编审:张森林
监审:朱佩明


抚远市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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