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是从2005年起先后由延安10所大中专学校逐步合并而组建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其前身是我党1937年在延安创立的鲁迅师范学校。建院以来,经过“十一五”的整合规范,顺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十二五”的巩固提升,成功创建省级示范校;“十三五”的改革创新,成为国家优质校建设单位;进入“十四五”,成功跻身省级“双高计划”建设院校行列。学院位于延安枣园革命旧址西侧。校园占地764亩,其中院本部525亩,建筑面积38.82万平方米。下设职业技术技能培训中心(延安技工学校)、中职教育中心(宝塔区职教中心)、附属中学、附属小学、附属幼儿园等5个附属单位。公示期满后,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9日至2006年12月8日期间出生);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国(境)外取得的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11月30日前取得;网上报名:2024年12月9日08:00至2024年12月13日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