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气象局成立于 1953 年,实行中国气象局和陕西省委、省政府双重领导,实行双重计划财务体制。职责是主要承担气象灾害监测预报,气象应急防灾减灾管理,决策、公众、专业气象服务。气候诊断预测、气候变化及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评估,人工影响天气,农业气象服务与生态环境监测,雷电预报预警与防护等气象业务。陕西省气象局设内设机构 10 个,直属事业单位 11 个。下辖 11 个市级气象局(含杨凌气象局),100 个县(区)气象局以及 6 个独立设置的县级气象机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和《陕西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实施细则》的要求,为满足我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 2025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9人。
优惠政策
为招聘博士生提供不少于60平方米的租用住房一套(一次性免除60平方米5年的房屋租金)或一次性给予10万元租房补助;招聘博士生可优先安排业务、科研项目,可优先列入省局优秀青年人才培养计划。
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3.应届毕业生(指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持有毕业生就业协议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相关人员(含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专业要求与《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5 年版)》一致(附件 2)。网上报名: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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