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2.聘用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签订至少5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博士研究生每年度给予3万元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每年度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共奖补3年;聘用的国家公费师范生,签订至少6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和聘期内年度考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和聘期内年度考核合格的予以兑现相关待遇。4.聘用人员首次职称评聘时,单位有空缺岗位的按岗聘用,无空缺岗位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办理聘用手续。5.聘用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申请解聘或调离,不得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确因特殊原因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必须退还相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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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西省实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细则》等相关规定,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公费师范生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最低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解聘或调离,不得参加其他单位招(选)聘(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考试与签约
考试和签约由市直招聘主管部门和相关县(市、区)负责组织实施。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较多时,可增设笔试环节。根据最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须签订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将记入诚信档案。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5年延安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213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招聘91名,县直事业单位招聘122名;教育系统招聘141名,医疗卫生系统招聘31名,其他部门单位招聘41名。
招聘范围
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2025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
招聘条件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5年延安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现场报名:12月29日(星期日)9:00-12:00
报名地点:延安大学新城校区体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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