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进编!518名!教师招聘!

时事   2024-03-06 10:14   江苏  
3月5日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发布多个公开招聘信息
徐州市教育局
丰县教育局、睢宁县教育局
共招聘在编教师518名


什么时候开始报名

都有哪些岗位

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01

岗位表

徐州一中、徐州二中、徐州三中、徐州36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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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具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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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教育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师德高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4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或特级教师称号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4月1日之后出生);


(六)具备《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并且有招聘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3.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没有户籍限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xz.gov.cn)


徐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xz.gov.cn)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公告发布后,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并及时公布招聘结果,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情况;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材料请发送邮件至报考学校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应注明“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工作单位)+专业”,所需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附件发送;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电子版:


(1)《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工作经历证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以相关或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学校或院系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成绩单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3)各类获奖证书,本人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扫描件(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各个环节,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终止或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后果自行承担。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材料骗取考核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求职意向及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对应聘人员做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4.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2024年12月31日报名结束后,经市教育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空缺岗位将自动取消。


三、资格复审及考核


(一)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通知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现场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1)《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学历学位及后学历学位均需提供);


(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照2张;


(6)在职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从(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8)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9)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2.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应聘人员对资格复审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二)考核


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科研水平等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核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且在徐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xz.gov.cn)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按弃考处理。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市教育局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如有异议,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体检,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三)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四)对应聘人员做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市教育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市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申辩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做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拟定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五)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由市教育局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一)市教育局从考核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拟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资格。


(二)对公示有异议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由市教育局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的,市教育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被聘用人员本人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超过规定期限无法办理入职、调动等手续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五)对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计划的被聘用人员按照《关于印发<徐州市教育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徐委办〔2018〕83号)等文件落实待遇。其他事项与招聘单位面议。


六、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人员“进口”关。应聘人员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七、政策咨询与监督


本公告由徐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报考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市教育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3711583;

市教育局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6-8372300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516-83732198;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0516-80807307。


徐州市教育局

2024年3月5日


睢宁县面向2024年毕业生

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

01

岗位表

睢宁县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教师3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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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具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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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睢宁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教师3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睢宁县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中国睢宁门户网(http://www.cnsn.gov.cn/)和睢宁教育星空微信公众号(snjyxk)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睢宁县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四)招聘对象为2024年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存在过事实劳动关系,未曾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五)符合相应的年龄、学历学位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之间出生)。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国(境)外学历应聘人员,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六)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毕业生须2024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分时分站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分站考试的方式,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在每个站点只可报名应聘一个岗位,并参与该站点的考试。上一站招聘计划完成后,不再招聘同岗位人员,将在下一站继续招聘剩余空缺岗位,相关信息将提前通过“睢宁教育星空”微信公众号发布。

招聘工作组到有关高等院校进行招聘政策宣讲,并接受现场报名,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报名时间及地点:

招聘站点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江苏师范大学

3月13日上午8:30-12:00

3月13日下午2:00-5:30

3月14日上午8:30-12:00

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大学生就业招聘大厅(西教2号楼)

淮阴师范学院

3月21日上午8:30-12:00

3月21日下午2:00-5:30

淮阴师范学院长江路校区崇文楼1楼大厅

安徽师范大学

3月28日上午8:30-12:00

3月28日下午2:00-5:30

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

河南师范大学

4月9日上午8:30-12:00

4月9日下午2:00-5:30

河南师范大学西校区致远楼2楼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等信息如有变更,将通过“睢宁教育星空”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二)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需提交满足岗位条件必要材料及个人其他相关资料: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睢宁县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张一寸证件照片。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还须提供其本科学历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024年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须在2024年8月1日前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2024年毕业生暂未取得者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成绩全部合格的截图(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或免试认定证明,且必须承诺于2024年8月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 2022年和2023年毕业生如果按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名,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和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协议证明)。

5.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按顺序排放。因应聘人员提供的通讯方式无法联系到其本人,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资格审核

睢宁县教育局现场组织应聘人员资格审核工作。资格审核合格的,由睢宁县教育局通知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睢宁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睢宁县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报名表》。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睢宁县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在同一招聘地点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已通过资格审核但报考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以再改(补)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每一站报名结束后,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组织考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下一站继续接受报名。全部站点报名结束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

(五)考试

本次招聘分时分站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由睢宁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等,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学习用书。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要求参加考试。

睢宁县教育局在笔试后公布笔试成绩,划定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并负责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模拟课堂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备课30分钟。模拟课堂10分钟,总分70分;现场答辩5分钟,总分30分。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3.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睢宁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睢宁教育星空”上公布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在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以模拟授课成绩高者优先,模拟授课成绩再相同的,以笔试试卷高分题得分高者优先并以此类推,仍然并列的,组织加试,加试时间与方式另行通知。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如有放弃岗位情况,不予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睢宁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指导。

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睢宁县教育局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放弃岗位情况,不予递补。

体检应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由睢宁县教育局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等进行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睢宁县教育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中国睢宁门户网(http://www.cnsn.gov.cn/)和睢宁教育星空微信公众号(snjyxk)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睢宁县教育局招聘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睢宁县教育局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四、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公告发布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并保持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应聘人员应对收到的关于招聘的相关电话通知、短信告知及时准确应答和回复。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睢宁县教育局解释。

睢宁县教育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037683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监督举报电话:

睢宁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0516-67031961

睢宁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516-67031901

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6-88307809

睢宁县教育局:0516-80376835

监督举报邮箱:snxjyjrsk@163.com。


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睢宁县教育局

2024年3月5日

丰县面向2024年毕业生

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01

岗位表

丰县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19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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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具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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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19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招聘对象:2024年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存在过事实劳动关系,未曾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2024年毕业生报名。

(三)年龄条件: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学历学位条件:各岗位学历学位条件详见《丰县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2024年毕业生在报名时可先提供所在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教师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或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是指任教学科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任教学段高可以就低使用)。

(六)户籍条件: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七)其他条件:

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其它各项资格条件(见附件1)。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6.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7.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xz.gov.cn/)

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218.3.233.8:8181/Default)。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分时分站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分站考试的方式,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上一站招聘计划完成后,不再招聘同岗位人员,将在下一站继续招聘剩余空缺岗位,相关信息将提前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218.3.233.8:8181/Default)上发布。

报名安排表:

招聘站点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2024年3月15日

下午 13:00-16:00

2024年3月16日

上午 8:00-11:00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草场门校区)

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7号

淮北师范大学

2024年3月20日

上午 9:00-12:00

2024年3月21日

上午 9:00-12:00

3月20日上午滨湖校区明德广场

3月21日上午相山校区思源广场

曲阜师范大学

2024年3月25日 8:00-16:00

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师范大学(曲阜校区)

济宁市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

洛阳师范学院

2024年3月29日 8:00-16:00

洛阳师范学院

洛阳市伊滨区吉庆路6号

咸阳师范学院

2024年4月2日

8:00-16:00

咸阳师范学院

咸阳市文林路咸阳师范学院415号

长春师范大学

2023年4月6日

8:00-16:00

长春师范大学

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公路北线677号

(三)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确认)时提供《丰县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本人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及岗位要求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

2024年毕业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网签证明);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学院或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

按2024年毕业生报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按顺序排放。因应聘人员提供的通讯方式无法联系到其本人,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和丰县教育局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通知领取《准考证》。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陈述申辩。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丰县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丰县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已通过资格审核但报考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以再改(补)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本次岗位开考比例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考试由丰县人社局和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学习用书,笔试时间和地点以丰县教育局通知为准。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丰县教育局将笔试成绩公布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218.3.233.8:8181/Default),并负责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请已经通过资格审核人员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和地点以丰县教育局通知为准。

面试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备课30分钟后,①模拟授课,时间为10分钟,总分70分。②答辩,时间为5分钟,总分30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选岗和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以模拟授课成绩高者优先,模拟授课成绩再相同的,组织加试(下同)。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218.3.233.8:8181/Default)上公布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四、选岗

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根据招聘站点的时间顺序及本考点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现场签订就业协议。选岗结束后,剩余岗位到下一站点进行招聘。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丰县教育局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丰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丰县教育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丰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六、公示

丰县教育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招聘公告发布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丰县教育局审核后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它协议的,由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八、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招聘方式,招聘工作进度及岗位空缺情况请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丰县教育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0396925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516-89215163

丰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0516-81110717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邮箱:fxsydwrsglg@163.com

咨询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


丰县教育局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5日

来源: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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