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网吧、桌球厅、酒吧等娱乐会所,未成年人都是不能进入的,未成年人正是生长发育阶段,涉足娱乐场所,会影响正确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失去自我控制能力,容易滋生事端,诱发各种违法犯罪,严重影响身心健康成长!
学校倡议全体学生,不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网吧、桌球厅、酒吧等场所,多去图书馆、博物馆、运动馆等青少年社会实践场馆活动。倡议未成年人的家长,要担负起教育及监督孩子的职责,让孩子远离网吧、桌球厅、酒吧、电子游戏机室等娱乐场所。
学校将通过各种途径对学生进行“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的安全教育,呼吁家长与学校一起,共同用健康的思想和适当的方式教育孩子,引导他们进行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家校携手加强教育管理,让孩子们健康、平安、快乐地成长!
合阳县城关中学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