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钦州 | 钦州检察建立合作机制助力海洋生态保护

政务   2024-08-29 16:18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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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9日《法治日报》第6版截图

□  记者  马艳    通讯员 唐贵斌  黄俊谦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海洋资源丰富,向海发展潜力巨大。近年来,钦州市检察机关主动融入向海经济发展大局,紧紧围绕数字检察战略部署,聚焦生态保护领域突出问题,通过建立海洋生态保护跨区域、跨部门合作机制,构建监督模型、深挖监督线索、拓展模型运用等,不断加大对影响湾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问题的法律监督力度,全过程加强海洋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

非法排污因违法手段相对隐蔽,依靠传统手段大多只能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污水直排影响海洋环境的违法现象难以彻底整治。为破解这一难题,2023年5月,钦州市检察机关依托与该市19家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及防城港市检察机关建立的红树林保护、茅尾海污染防治等8项合作机制和信息资源衔接共享常态化机制,打破数据壁垒,联通数字孤岛,构建海洋生物多样性湿地生态保护监督模型。该模型通过对验收小区数据库与居民用水数据库对比碰撞等方式,发现钦州市滨海新城沙井岛片区非法排污线索。

沙井岛位于茅尾海北端,西侧即是平陆运河沙井港出海口,岛屿连接茅尾海国家海洋公园万亩红树林,是市政府重点打造的内海文化特色旅游目的地。岛屿东南侧在建的重点文旅商住项目钦州市某住宅小区长期存在污水直排入海现象,污染了茅尾海水域环境,影响周围红树林生长,破坏了海洋生物多样性湿地生态环境。

钦州市检察机关办案人员立即开展实地走访排查,通过无人机航拍、拍照录像、询问证人、调取书证,并与行政职能部门开展诉前磋商等方式,查实生活污水非法排放、污水管网施工建设情况,厘清各行政部门职能。同时,充分发挥科研机构在生态环境监测方面的专业特长,邀请水质专家对源头污水及受污染海水进行检测,确认非法排污对海洋水体造成污染。2023年10月,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四家相关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依法督促该四家职能协调推进排污工程项目加快建设,加强排污管理,采取抽污车抽污等临时性治理措施。

检察建议制发后,相关职能部门向市政府汇报,市领导现场调研并协调投入资金1300万元,加快推进沙井岛环岛南路及附属排污工程项目建设,加强排污管理,协调抽污车不定期抽排污水,防止污水溢满排入海洋。

此后,钦州市检察机关多次跟进监督,沙井岛环岛南路及附属排污工程项目建设全面复工,加速建设,顺利竣工。钦州市某住宅小区内部污水管网建设完毕,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得到解决。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此案的成功办理,推动了涉海行政职能部门协同分工治理城镇污水,完善了滨海新城沙井岛片区及各沿海乡镇污水管网,有力保护了红树林生长及海域环境。当前,该市检察、海警、公安、法院、海洋行政机关以及相关海洋社会组织沟通协作持续加强,行政主管部门、科研机构在生态环境监测、海洋湿地保护等方面的信息共享范围持续扩大,数字模型监督模块进一步丰富并成功办理了一批案件,有力实现“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检察监督模式,推动海洋生物多样性湿地生态保护系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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