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老旧电动自行车
以旧换新了吗?
▲上图牌照是龙游县“非标”电动自行车办理的临时通行号牌。
凡是电动自行车上悬挂的是
该类(橙色)牌照
均需以旧换新
如果你的电动车是这样的牌照
请抓紧以旧换新
非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将被依法扣留、处罚
01
上路行驶没有安全保障:
非标电动自行车速度快、车身重,各项技术指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上路行驶没有安全保障,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车辆安全性能差:
非标电动自行车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较差,在违法载人或装载货物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方面的原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极易会出现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
交通事故难理赔:
驾驶非标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会对非标电动自行车进行鉴定,符合机动车标准的,会按照机动车进行认定,最终将影响事故的定责、赔偿,涉及违法的,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驾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在龙游县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还没有淘汰置换非标电动车的市民朋友可以借此机会抓紧置换啦!
补贴对象:个人消费者。
补贴标准:按照电动自行车实际成交价格予以20%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辆,补贴金额不含旧车回收金额。实际成交价格以在衢州市开具的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为准。
补贴范围和方式:消费者前往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详见名单)参加以旧换新补贴活动,交回个人名下在我市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旧车(带电池和牌照),并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由销售门店代办旧车回收、新车登记上牌和补贴先行垫付手续。销售门店折算补贴减免金额和旧车回收报价,消费者立享消费补贴。
消费者交回的旧电动自行车(带电池和牌照)及新购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人,活动期间,每名消费者仅享受一次补贴。
非标电动车不得上路行驶
我们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进行有序淘汰或置换为合规车辆
交通安全无小事
珍爱生命、遵纪守法
从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