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车通行秩序,提升骑乘人员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近日龙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持续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开展电动车违法行为以及无牌、非标电动车整治工作。
电动自行车
出行成本较低、机动、灵活
受到很多人青睐
但是,“方便”≠“随便”
骑行无牌、非标电动车的行为依然存在
不戴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
等情况时有发生
殊不知,这些违法行为
却让危险越来越近
为展开源头管控
龙游交警对电动车销售商家
开展电动自行车预登记核查
对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预登记信息与车辆信息不符的
将予以“处罚”
龙游交警非标车查处
交警蜀黍要特别提醒
龙游交警针对非标电动自行车
淘汰工作不断开展宣传
2023年1月1日起
非标电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如果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2023年1月1日起继续上道路行驶
将视为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交管部门
可以处以300-500元罚款
拒不改正的将被没收车辆
↑ 橙底黑字带有“临时”字样则为非标电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违法交通法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于不随身携带相关有效证件接受处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依法扣留机动车。一旦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后如数退还。
在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龙游交警通过发放及讲解宣传单页的形式为群众普及非标电动自行车危害,并告知群众处罚标准以及置换方式,全力保障电动自行车出行安全。
下步,龙游交警将持续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集中整治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并持续开展非标车整治行动,坚决防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群众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