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广州市白云区事业单位招聘68人的公告

文摘   2024-11-17 22:53   广东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白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白云区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共68名,详见《广州市白云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各招聘单位情况详见(https://www.by.gov.cn/gzjg/)。

(二)招聘对象:“2025年毕业生”指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以及于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5年毕业生”指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以及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聘用后即构成《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 )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上述情形的期限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

(三)报考资格

1.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公告。

2.所有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对专业目录中所列专业名称中包含旧专业部分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例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参考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3.报考2025年毕业生职位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用于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应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为研究生、硕士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专业的硕士学位。报考其他岗位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或学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为本科、学士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

4.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具有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与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与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对应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表中有明确年龄学历限制的,以招聘岗位表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报名日期首日。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已经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上传工作单位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如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无法证明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应聘人员以全日制方式学习的,在校期间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缴纳的社会保险不纳入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报名日期首日。

7.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网络报名、报名确认、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上午9:00时至11月20日17:00时。

(2)报名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事业单位招考网(网址:https://bm.gd-pa.cn/dzsys/nyrc),按照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等进行网络报名,并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

网络报名环节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凡因未按招聘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导致未通过网络初审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2.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年龄、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名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除了提供有效资料外,提供的课程成绩单学习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一致。

(4)各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聘人数(另行公告)。

(5)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考察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 网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1)网上确认。通过报名系统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考试确认。网上考试确认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18:00至2024年11月21日17:00。逾期未进行网上考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不能参加笔试以及本次招聘的后续环节。

网上确认的操作方式:登录事业单位招考网(网址:https://bm.gd-pa.cn/dzsys/nyrc)批次选择--报名业务-我的报名-报名确认参加考试。

(2)打印准考证。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考生请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10:00后,不再另行通知。免笔试考生也要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采取先笔试后面试形式,招聘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免笔试。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可在笔试结束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5)注意事项: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并取消考试资格。

2.面试

(1)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对应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名单(面试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免笔试人员进入名单不受1:5的比例限制,其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事业单位招考网(网址:https://bm.gd-pa.cn/dzsys/nyrc)公布。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均不得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在该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址、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将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事业单位招考网(网址:https://bm.gd-pa.cn/dzsys/nyrc)另行补充通知。

资格复审结果现场告知,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报考者。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3.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免笔试考生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三)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不能按招聘岗位确定体检对象的,先按公告中《岗位表》优先条件排名先后;如条件仍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形,则由招聘单位增加一次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因考生个人原因,在面试结束后指定时间内未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用人单位按有关文件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五)公示及聘用

1.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2025年毕业生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后按规定办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2025年毕业生如未在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中与专业要求相对应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的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202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的,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相关标准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为便于单位管理,非广州市户籍应聘人员原则上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四)招聘过程中如遇到部分单位实施机构改革发生的招聘岗位变更,由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20-35912640,监督电话:020-35912664,具体岗位情况可咨询附件4中各招聘单位的联系电话。(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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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

广州市白云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单位咨询电话汇总表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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