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注册制度概述
柬埔寨知识产权局负责柬埔寨的商标注册申清受理与 审查,主要流程为: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证—公告。柬埔寨采用公告后置制度,在商标申请人获得权利证书 后才会进行异议公告,异议期为90天。若被提出异议需及时 答复,否则将被视为放弃注册商标。因此,申请人需持续关 注商标注册后公告情况。商标权人需在商标注册后5-6年间主动提交商标使用或 未使用声明,否则商标将被无效。在实践中,柬埔寨知识产权局很少主动将此类商标予以撤销,但是第三方可以此为由申请撤销商标,除非存在不可抗力导致商标无法使用,否则商标将会因此被撤销。
二、商标被抢注的应对措施
律师函
专业而正式的律师函在一定程度上能起到威慑和警告的作用,一份经过事前充分调查研究后所作出的律师函往往能起到促使抢注人主动寻求洽谈、降低转让对价或者放弃争议程序等效果。
异议
在柬埔寨,任何利益相关人均可提出商标异议请求,异议请求人在公告期90天内向柬埔寨知识产权局提交异议申请书,陈述异议理由及相关事实。
无效宣告
一般情况下,柬埔寨仅接受在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向 柬埔寨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但根据柬埔寨商标法第14条第e款,商标注册人为该商标的合法正当权利人在任 何时间均可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根据柬埔寨商标法第f款,针对与第三方所有的知名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的注册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同样不受时间限制。
不使用撤销
如果企业被抢注的商标在柬埔寨已经注册超过5年,且抢注者未实际使用该商标,可以考虑通过“不使用撤销”途径挑战该商标。不使用撤销申请需向柬埔寨知识产权局提出,在商标注册满5年后,任何人均可提出申请,其程序与无效宣告程序类似。
双方协商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对异议、无效宣告或撤销并无把握,或者企业急于开展产品布局短期需要使用商标等), 企业也可尝试与抢注者进行沟通协商,洽谈双方可接受的合理转让对价,早日获得商标权以推动企业在当地业务的开展。
三、商标被侵权的应对措施
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分为线上与线下市场调查两种模式,权利人可 结合实际被侵权情况选择对应的调查方式。线上调查主要通过网络检索的方式进行,结合被侵权产品情况有针对性地对柬埔寨主要电商平台、主流社交网络平台、以及私人网络平台等的销售情况进行调查, 一般每个侵权目标需时1-4周。线下市场调查方面,如果权利人对于产品在柬埔寨被侵权的 情况尚未掌握充分,则可先进行初步的市场走访,由律师调 查团队根据产品特点走访各类销售场所,获取侵权人身份、商标信息、实际地址及生产加工设备或仓库地点等。如果是以提起侵权诉讼为目标的调查,则除掌握前述信息外,还应获得侵权样品、销售收据、店照片及产品图片、侵权人的广告及销售材料以及对其侵权行为获利等的相关评估报告文件等,根据侵权地点及目标类型的不同,一般每个侵权目标需时3-6周。
律师函
在柬埔寨,执法部门通常要求权利人先行通过自力救济的方式进行维权,如果侵权人未被通知要求停止侵权以及被给予合理的停止期限,权利人直接诉以公力救济的话,执法部门通常不会受理。
行政调解
在已采取过自力救济的基础上,权利人可以向柬埔寨知识产权局提出行政调解。请求(提交诉愿书及相关证据材 料),柬埔寨知识产权局将作为协调方召集双方召开听证会 ( 1次以上),并在调解后出具会议纪要及调解书供双方签署。
反假冒委员会控诉
在自力救济无法有效制止侵权行为的基础上,企业可以向柬埔寨反假冒委员会请求协助。
反知识产权犯罪局控诉
若自力救济无法有效制止侵权行为,企业还可以向柬埔寨反知识产权犯罪局(隶属于柬埔寨反经济犯罪局)提出控诉。但是,由于柬埔寨警察及检察官人手有限,因此向其提出的该类控诉受理率较低。
司法诉讼
在柬埔寨,商标侵权可能导致民事和刑事责任。权利人可以通过向检察官提出控诉来进行刑事诉讼,检察官有权决 定是否接受该控诉正式提起诉讼,权利人也可以自行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以追偿侵权造成的实际损失,并向法院提出 临时或永久性禁令。由于柬埔寨的诉讼程序公开度较低,任何形式的诉讼活动在柬埔寨都非常耗时,通过法院进行维权争议一般需要花费数年时间,且结果难以预测,给权利人维权带来了较大的不可确定性。
来源: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