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零时起,芦溪正式启用这三处电子监控设备!

政务   2024-10-29 18:23   江西  

为维护道路秩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在2024年9月18日公示的基础上,芦溪交警大队决定自2024年10月30日零时起,正式启用以下三处交通信号灯及电警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320国道芦溪县路行三叉路口(G320国道1078KM+410M)

2.320国道芦溪县东阳三叉路口(320 国道与日江东路交叉路口1068KM+920M)

3.芦溪县杨宣公路紫溪路口(杨宣公路与县道X947交叉路口)

以上电警设备对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系安全带、接打手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芦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0月29日


来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编辑:何晓璐

审核:肖杨、王进、刘晶

今日芦溪
发布权威信息,关注社会民生,传播芦溪声音,呈现精彩活动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