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六届县委第九轮巡察派出3个巡察组,对县委办、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政府办、县人社局、县融媒体中心等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5日前进驻,2025年1月6日撤离。
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监督定位,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和核心职能,围绕“四个聚焦”,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关键少数,把“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作为巡察监督重点,深入查找政治偏差。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职能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包括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等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了解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担当尽责、为民服务等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重点了解领导班子自身建设、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建工作等情况。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整改和成果运用,重点了解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整改监督责任、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
(一)县委第一巡察组
被巡察单位:县委办
接访地点:县政府大楼3楼329室,县委第一巡察组信访接待室
联系电话:18079979730
电子邮箱:931068580@qq.com
意 见 箱:县政府大楼三楼317处
被巡察单位:县委政法委
接访地点:县委政法委4楼401办公室,县委第一巡察组信访接待室
联系电话:18079979730
电子邮箱:931068580@qq.com
意 见 箱:县社会治理中心二楼大门右侧公告栏处
(二)县委第二巡察组
被巡察单位:县政府办
接访地点:县政府大楼1楼110室,县委第二巡察组信访接待室
联系电话:18079979732
电子邮箱:272987402@qq.com
意 见 箱:县政府大楼二楼216室右侧
被巡察单位:县人社局
接访地点:市民之家7楼701室,县委第二巡察组信访接待室
联系电话:18079979732
电子邮箱:272987402@qq.com
意 见 箱:市民之家大门左侧
(三)县委第三巡察组
被巡察单位:县委宣传部
接访地点:县政府大楼5楼512会议室,县委第三巡察组信访接待室
联系电话:18079979733
电子邮箱:675266201@qq.com
意 见 箱:县政府大楼一楼大厅
被巡察单位:县融媒体中心
接访地点:县融媒体中心六楼,县委第三巡察组信访接待室
联系电话:18079979733
电子邮箱:675266201@qq.com
意 见 箱:芦溪县凌云南路县融媒体中心一楼大门口
来信请寄:芦溪县金鹰南路县委巡察办202室
受理电话、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同时,打开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即可进入“码上巡”小程序直接反映问题。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特此公告。
中共芦溪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5日
来源:中共芦溪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何晓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