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零时起,芦溪正式启用这三处电子监控设备!

政务   2024-10-25 16:50   江西  


为维护道路秩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在2024年9月18日公示的基础上,芦溪交警大队决定自2024年10月30日零时起,正式启用以下三处交通信号灯及电警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芦溪镇 320 国道路行三叉路口
2.芦溪镇320 国道与日江东路交叉路口(东阳三叉路口)
3.芦溪镇杨宣公路紫溪路口
以上电警设备对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系安全带、接打手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芦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0月25日

来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编辑:何晓璐

审核:李瑞骢、邱瑾、谢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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