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公司商业秘密,高德红外起诉6名前员工索赔2亿

财富   2024-12-05 23:25   湖北  


项乾消息:12月5日晚,高德红外(002414.SZ)发布公告称,就浙江珏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珏芯公司”)、毛剑宏、谭必松、杜宇、彭成盼、余波、陈世锐、熊雄侵害公司商业秘密一案,公司作为原告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被告主体中,谭必松、杜宇、彭成盼、余波、陈世锐、熊雄为高德红外前员工,分别从事探测器材料、衬底、制冷机、芯片、封装的研发和制作等完整生产流程。



公司诉请由以上被告向公司支付经济损失人民币2亿元及公司为维权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鉴定费用等合理费用。同时为了保证经济损失的有效收回,公司申请了财产保全,湖北省高院已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扣押、冻结珏芯公司、毛剑宏及公司六名前员工名下的银行账户存款及理财产品、不动产等2亿元。


目前湖北省高院已立案,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公司称,公司系国内领先的红外探测器研发生产商,历时十年、经自主研发、投资数十亿搭建起多条完整的探测器研发、批产线,其全套探测器生产技术、工艺流程是公司赖以发展的核心技术,为公司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公司对上述技术秘密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以确保相关技术的保密性。


谭必松、杜宇、彭成盼、余波、陈世锐、熊雄为公司的前员工,在工作期间知悉并掌握了公司相关商业秘密,上述人员通过毛剑宏的招揽,从公司离职后携带公司的上述商业秘密成立了浙江珏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使浙江珏芯微电子有限公司在完全不符合行业规律的时间内建成、投产相关生产线,并生产出与公司高度一致的产品,上述行为构成了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侵害。


公司认为,6名前员工的行为存在违反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法律要求及上述人员与公司签订的有关保密协议的约定,披露、使用和允许被告一使用其所掌握的公司的商业秘密的行为;而浙江珏芯微电子有限公司及毛剑宏明知上述违法行为,仍存在大肆非法使用公司商业秘密并获利的行为,以及浙江珏芯对公司采取挖角以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也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最保守估计为人民币2亿元,被告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特向湖北省高院提起诉讼,请求湖北省高院依法支持公司的各项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各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禁止被告一利用原告的商业秘密生产和/或销售一切相关产品、提供一切相关服务。


2、判令被告销毁利用原告的商业秘密生产的一切相关产品。


3、判令被告销毁专用于侵害原告商业秘密的产品制造的模具和设备。


4、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人民币2亿元。


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所有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鉴定费用及其他因本案和/或因制止侵权行为而发生的合理费用。


公司称,本次诉讼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鉴于本次涉诉案件尚未确定开庭时间,最终该诉讼的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资料显示,浙江珏芯微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6 月,注册资本 3亿元,位于浙江省丽水市,是一家制冷红外探测器专业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自称具有领先的行业技术,掌握完备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建立了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了 GJB9001C-2017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成红外衬底,外延,芯片、杜瓦以及制冷机等全流程工艺线,专注干攻克高性能制冷红外探测器"卡脖子”技术,致力于推进其国产化与自主可控。


企查查数据显示,毛剑宏为公司法人代表,谭必松为公司董事。


项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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