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近,全国范围内对证书挂靠行为的打击行动愈演愈烈,各地纷纷公布了涉嫌违规的名单,引发了工程人的的广泛讨论。河南省公布了超过18000人涉嫌违规挂靠,天津市公布了2500多名注册建造师和监理工程师涉嫌挂证,成都市公布了8900多人,长沙市也公布了4000多人。
2、这次严查挂证, 8-10 月份是自查自纠的阶段,现在这个阶段已经结束,关键是后面怎么安排。在昨天北京打响第一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对北京市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开展全面排查的通知》,11月1号正式开始全面排查。
3、在自查自纠阶段,公布了几万人的名单,但是没关系,只要你配合注销,那就可以免予追责和处罚。如果你不当一回事,还是没行动,那下面就开始全面排查,不行动的就要被处罚。
4、全面排查的名单一般是哪些人?主要是之前公布的名单中一直没整改的人和被举报的人。通知中也说到了全面排查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各个单位的职责分工。相当于明确了任务,完不成的肯定会打屁股。
5、在自查自纠阶段因客观原因暂无法完成整改的人员,需要在人员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反馈理由,不填写的就按“挂证”处理。
6、在严查挂证期间,各省公布的名单揭示了一些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也就是被查挂证的理由:1、个人在多个单位缴纳社保,尤其是双重社保现象,即个人在本职工作单位已缴纳社保,同时在挂靠单位又额外缴纳一份社保。这是众所周知的违规挂靠行为的检查方式,因此中介机构会根据是否配合社保缴纳来收取不同的费用。
7、个人在多个单位缴纳公积金,即个人在本职工作单位已缴纳公积金,同时在挂靠单位又额外缴纳一份公积金。当前的违规挂靠检查已经将公积金缴纳情况纳入了查询范围。
8、注册单位与安全管理员B证所在单位不一致,特别是一级建造师在挂靠项目时需要安全管理员B证,如果一级建造师所在单位与B证所在单位不一致,也会被视为违规挂靠的嫌疑。
9、但在名单中有些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其实不是挂证。北京结合实际,也说了有六类情形,原则上不认定为“挂证”行为,但是相关人员应将下列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人员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这个后面相信会全国统一。
10、以下六类情形,原则上不认定为“挂证”行为:
(1)、注册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为总分公司关系的,应提供该单位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应提供注册人员的《退休证》、本市或外省市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
(3)、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改制有关计划、批复文件,提供该企业上级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注册人员在该企业工作的人事关系证明(应注明其社会保险由该企业上级事业单位统一缴纳)、企业上级事业单位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该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表、注册人员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具体的可以看下通知内容。
11、所以关键的是真挂证的那些人,这个无法去找理由。毕竟真的就是真的,假的变不了真。所以,全面排查阶段还是安心点,先把证书保住,不能唯一社保的,就不要挂了。证在以后才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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