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藏曲河湖健康评价结果的公示
按照水利部《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以及《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河湖健康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河湖〔2023〕1号)和《西藏自治区总河长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健康评价试点的通知》(藏河办〔2020〕24号)要求,江达县水利局组织开展了藏曲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经专家审查,并征求相关部门和涉及乡(镇)的意见,形成了藏曲河湖健康评价成果。
本次从“盆”、“水”、生物、社会服务功能等4个准则层,对藏曲河湖健康状态进行了综合评价,最终评价结果为健康。
江达县水利局
2024年12月19日
主 编:廖量
副主编:益 西
责 编:仁珍巴姆
来源: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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