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俭明: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前提、目标及其深化路径

文摘   2024-11-28 19:22   甘肃  








作者简介








陆俭明,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世界汉语教学学会会长,国际中国语言学学会会长,北京大学中国语言学研究中心主任,研究方向为现代汉语语法。


摘要


现代汉语语法研究要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探究,首先需要对“语法”“语法研究”等概念有明确的认识,由此了解“语法研究”的手段与目标,从“语言事实”“语言理论”两个方面来探讨语法研究的深化路径,进而更为清晰地认识到,新挖掘的语言事实以及对语言事实认识的不断深化是如何推动语法研究前行的,语言理论的更新发展对于深化语法研究而言具有怎样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

语法研究;核心结构;边缘结构;语言事实;语法理论



在语言研究中,最旺盛、最吸引人的分支大概要数语法研究了。关于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前辈与时贤已有丰富的研究成果,这为今后的汉语语法研究奠定了基础,然而我们还需在此基础上作进一步的探究。该如何进一步探究?这正是本文所要回答的。

一、怎么理解“语法”

现代汉语语法该如何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究?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笔者想先说说“怎么理解‘语法’”这个问题,这也算是对年轻学者询问的回复。语法,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按广义理解,是指语言的组织法,涵盖音系规则、构词规则、造句规则、篇章规则(亦称“语篇规则”)、语义规则、语用规则(含修辞规则)等;按狭义理解,只指构词法和造句法。通俗地说,语法就是“组词造句的规则”。不管对“语法”作广义理解还是作狭义理解,首先要研究清楚构词规则、造句规则,这是语法的核心内容。研究构词的分支学科称为“词法学”,西方叫“形态学”(morphology);研究造句的分支学科称为“句法学”(syntax)。但是真要对“语法”的含义有深刻、透彻的认识与了解,还得先认识、明了“语言是什么”。
语言,一般指人类的有声语言①(人类语言除了“有声语言”之外,还有以手势为主的姿态语言,一般称为“手语”“手势语”,如听力残疾人的语言以及交警、侦察兵、舰载航空兵等在特殊环境下所使用的语言。)。有声语言是一个声音和意义相结合的符号系统,它既是具有复杂特征集的符号系统,又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综合起来说,语言是“人类借以交际的一个声音和意义相结合的具有复杂特征集且不断发展变化的符号系统”。
如果承认语言是一个音义结合的符号系统②(如果有人不承认这一命题,那么我们可以先就“语言就其本体而言是不是一个音义结合的符号系统”这一问题进行辨析。),那么在这个符号系统里,必然有大小不等的“音义结合的符号”。如果承认在这个符号系统里有大小不等的“音义结合的符号”③(如果有人不承认这一论断,那么我们可以先就“在这个音义结合的符号系统里是不是必然有大小不等的音义结合的符号”这一问题进行辨析。),那么我们也就明白,按狭义理解,语法就是由小的音义结合体构成大的音义结合体所依据、所遵循的一整套规则。
功能语法学曾有“语法基于用法”之说④(功能语言学派所说的“功能”是指语言的交际功能。功能学派的基本观点是:语言的交际功能既是语法研究的出发点,也是语法 研究的归宿。功能语言学派所考虑的基本问题是“how grammars come to be the way they are(语法为什么是这样的)?”,此话出自Paul J.Hopper:Emergent Grammar(《动态呈现语法》),载Berkeley Linguistics Society 1987年第13卷,第139-157页,这个答案是 “由语言的交际功能所决定”,这也就是“语法基于用法”的含义。),这一说法是符合语言实际的,但如果将其过度理解为“用法就是语法”,并以此来观察汉语,认为“汉语的语法和用法分不大开,讲汉语语法离开了用法就没有多少语法可讲”[1],笔者觉得这种看法大可商榷。


二、怎么理解“语法研究”

除了理解“语法”这个问题,还需要明白“怎么理解‘语法研究’”。如果认同上述对“语法”的理解,那么“语法研究”就是“研究由小的音义结合体构成大的音义结合体所依据、所遵循的一整套规则”。具体该如何入手研究呢?怎样才能研究总结并描写好一个语言的语法呢?我们必须做好两件事:
第一件事要探究、确立语法的各个不同层面(如构词层面、造句层面、篇章层面等)研究所需要的种种范畴,可将之统称为“语法范畴”(grammatical category)。譬如说,构词层面包括往下再细分的层面,就像目前提到的“语素”“自由语素”“黏着语素”“词根”“词缀”“前缀”“中缀”“后缀”“单纯词”“合成词”“复合词”“派生词”“重叠词”等等,每个概念实际就是构词层面不同的语法范畴。造句层面也可以下分不同的层面,如词类层面、句法关系层面、句法结构类型层面、句法结构性质层面、句法成分层面等等,各个不同层面又都需要确认不同的语法范畴。譬如说,目前一般所说的“名词”“动词”“形容词”等就是词类层面的语法范畴,“主语”“谓语”“宾语”“定语”“状语”“中心语”等就是句法层面的不同的语法范畴。余不赘述。
第二件事要探究、确立各种不同范畴之间的联系,这种联系一旦被发现、确认,就成为所要探究、建立的“语法规则”(grammatical rule)。假如说,某个语言里有“张萍、林志刚、翔平、蔚英”等这样一些指人的词,语言研究者将它们合称为“甲词”;又有“喝、吃”这样一些表示某种行为动作的词,语言研究者将它们合称为“乙词”;又有“水、牛奶、面包、苹果”等这样一些表示食品的词,语言研究者将它们合称为“丙词”。“甲词”“乙词”“丙词”属于词类范畴,语言研究者发现,在该语言里,这三类词如果进行组合可造成比词大的音义结合体,而且总是“甲词”在前,“乙词”在中间,“丙词”在后。例如:
1.张萍/林志刚/志平/蔚英喝水/牛奶。
2.张萍/林志刚/志平/蔚英吃面包/苹果。
语言研究者对例1、例2进行分析,认为例1、例2可以分析为三个句法成分:居首位的“张萍/林志刚/志平/蔚英”是一个句法成分;居中的“喝/吃”是一个句法成分;居后的“牛奶/苹果”是一个句法成分。将这前后三个成分分别命名为“X语”“Y语”“Z语”,“X语”“Y语”“Z语”便是句法成分范畴,然而这三个句法成分不在一个平面上,也就是说例1、例2句子内部有层次性。这样,语言研究者经过研究就在“词”和“语”即词类和句法成分之间建立起一种联系:
甲词 能做X语
甲词 不能做Y语
甲词 不能做Z语
乙词 能做Y语
乙词 不能做X语
乙词 不能做Z语
丙词 能做Z语
丙词 不能做X语
丙词 不能做Y语
语言研究者对该语言反复考察、研究、分析,对上述“词”和“语”的联系情况(包括“可联系”和“不可联系”两种)确认无疑。这样,语言研究者就为该语言总结概括出了以下三条句法规则:
第一条,“甲词”只能作“X语”,不能作“Y语”和“Z语”。
第二条,“乙词”只能作“Y语”,不能作“X语”和“Z语”。
第三条,“丙词”只能作“Z语”,不能作“X语”和“Y语”。
然后,语言研究者对每个语法范畴经认真研究分析后,尽可能地分别进行科学、合理地定义或说明。有了明确的各种语法范畴,也有了明确的各种语法规则,加之对每个语法范畴与语法规则尽可能地进行科学、合理地定义或说明,那么我们就可以运用已确认的“‘语法范畴’加上已确认的‘语法规则’”(简称为“范畴+规则”)对下面各个句子结构及其所表达的意思做出释解:
3.张萍喝水。
4.志平喝牛奶。
5.林志刚吃面包。
6.蔚英吃苹果。
以上是假设性举例,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但基本思路就是这样。这里需要提醒一点:鉴于汉语属于“非形态语言”,无论是研究、确认种种语法范畴,还是研究、确认种种语法规则,都要充分意识到汉语属于“非形态语言”这一特性。显然,我们平时常说的“语法研究”或“语法分析”,说白了就是运用“范畴 +规则”来对某个句法结构或某种语法现象尽可能地做出科学、合理的解释。因此,从描写的角度来说,语法研究、语法分析首先需要根据语言事实来确认并建立各个语法层面所需要的一个个语法范畴,总结概括并建立各个语法层面的一条条语法规则。具体到现代汉语,各个语法层面到底需要确认、建立多少个语法范畴,具体是哪些语法范畴,该建立多少条语法规则,目前并不完全清楚,这正是汉语语法研究者需要去探究的。

三、核心结构和边缘结构

上面说到,研究语法实际上是运用“范畴 +规则”来解释某个句法结构或某种语法现象,然而语言事实告诉我们,“范畴 +规则”并不能适用于所有的语法结构。譬如说英语语法,Fillmore、Kay与O'Connor发现let alone就没法按常规来释解,这一词组的意思没法从let和alone以及两者之间的语法关系来推知[2],请看例句:
7.We can't even pay our bills,let alone make a profit.
(我们连账单都付不起,更不用说赚钱了。)
人们无法从let和alone推知“更不用说”的意思。Fillmore、Kay与O’Connor将let alone视为习语化(idiomaticity)的construction⑤(let是动词,表示“允许”的意思,alone是副词,表示“仅仅”的意思。let alone所表示的意思“更不用说”没法从let和alone这两个词推知。),中文翻译为“构式”。汉语里也有大量类似英语let alone这样 的句法结构。譬如“A/V是A/V”格式:
“好是好”“看是看了”显然都含有“假设让步”的意思,而这假设让步的意思没法从所包含的词推知。再如“VOV的”格式:

一个外国汉语学习者,即使已经学过“开夜车”“切”“洋葱”“的”等词,但第一次听到“开夜车开的”“切洋葱切的”时,他不一定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因为这些结构都没法运用“范畴+规则”来加以释解,这些句法结构就是构式,是追寻造成某情况的原因的构式。

这样看来,句法结构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可以依据“范畴 +规则”加以释解,一般称之为“核心结构”(core structure);另一类没法依据“范畴+规则”加以释解,一般称之为“边缘结构”(periphery structure)。所谓的常规句法结构都属于核心结构,现在大家都谈论的构式就属于边缘结构⑥(关于“构式”的涵义,参见Goldberg A.E.的著述,由吴海波翻译为中文译本:《构式——论元结构的构式语法研究(Construction- A Construction Grammar Approach to Argument Structure)》,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运作中的构式:语言概括的本质》(Constructions at Work:The Nature of Generalization in Language),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那么边缘结构是怎么产生的?其实,边缘结构大多来自于“核心结构”。语言随着社会发展而发展变化,一方面要尽可能地保持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之间的对应关系的稳定性,以确保人与人之间的正常交际,使语言也能稳定地发展。另一方面在利用语言进行交际时,人们为了表达的需要常会突破“常规”,因此出现“变异”的说法。“变异”的说法一开始有可能会被视为“不合逻辑的”说法,也可能让人们感到新鲜,有特殊的表达作用,因而得到认可、接受,并逐渐广为运用,慢慢地也成了“常规”的说法,这也体现了“语法基于用法”的情况,刘大为的《从语法构式到修辞构式》⑦(详见刘大为:《从语法构式到修辞构式(上)》,载《当代修辞学》2010年第3期,第7-17页。《从语法构式到修辞构式(下)》,载《当代修辞学》2010年第4期,第14-23页。)与笔者的《从语法构式到修辞构式再到语法构式》⑧(详见陆俭明:《从语法构式到修辞构式再到语法构式》,载《当代修辞学》2016年第1期,第1-9页。)探讨和论述的就是这个情况。所谓的“语法构式”就是指“常规”说法,即“核心结构”;而“修辞构式”就是“非常规”说法,即“边缘结构”。这种由“常规”到“变异”再到“常规”的变化,从外因来说是社会变化和人们交际的驱动,从内因来说是“源于认知”。
语法研究,当然首先需要充分考察、描写核心结构,其次也需要尽量充分考察、描写边缘结构。对于核心结构,需从不同层面的、语法研究所需要的角度出发,确认并建立各种“语法范畴”以及探究并概括各种“语法规则”;对于边缘结构,则需要探究、确认和描写最常用常见的边缘结构即构式,看看有多少构式,是否可进行分类,可分多少类,每个构式有什么特点。至于其到底如何描写,当下还缺乏足够的经验,目前似乎仅有北京大学詹卫东教授领衔的团队做过研究和说明,他主持建立了一个现代汉语构式库,这个构式库收录了一千多个构式,并对每个构式进行了描写说明,总结了构式具有的三种性质,下面略作介绍:
第一,构式是大于传统语法单位中的词的单位,构式与传统语法单位中的词的区别,主要在于组合性——收入词典(词库)中的词作为最基本的造句单位,可以不关心其内部构成。构式有组合性,我们需要向内透视到更为基本的构成成分——词项,其“特殊之处”在于词项的组合,它们不是按照常规的组合方式组合到一起,而是滋生出了原词项没有的意义。
第二,构式无递归性,无扩展性或少扩展性,所以构式的长度一般有限,构式内部成分的可替换性也不高。
第三,构式是从传统语法单位中抽离出的语法结构,其表现出“形式—意义”配对的特殊性,因此构式在一定程度上与传统的语法结构保持着交叠关系,无法截然分开,换句话说,构式跟常规的词组(短语)之间并无截然可分的明确界限。但从语义的角度来看,构式的语义往往无法着重落实在某一个或几个构成成分上,没有中心成分和从属成分的区别,其语义是由全部成分共同决定的。这一特点或许可进一步概括为“构式中的成分,一个也不能少”[3]。
根据上述介绍,该构式库对每个构式的描写如下:
(一)以常项(constant)和变项(variable)为基本单位来记录构式的组成。一个构式不管包含多少项,都用线性形式表示。常项用汉字表示,变项用字母表示。譬如,构式“你唱你的戏”,其形式描写为:“r+v+r+de+n”(r代表人称代词,v代表动词,de代表“的”,n代表名词)。
(二)将构式分为四类:1.凝固型格式,如“用脚投票”;2.半凝固型格式,如“商量来商量去”;3.短语型格式,如“天才中的天才”;4.复句型构式,如“去也不是,不去也不是”。对每个构式都标明它所属类型。
(三)构式的形式特征归纳为六个:1.复现(同形),如“天才中的天才”;2.复现(同构),如“左一个报告,右一个请示”;3.省略,如“你一粒,我一粒”;4.冗余,如“像做贼似的”;5.异序,如“老百姓一个”;6.语法错配,如“被和谐”。对每一个构式都标明它的形式特征。
(四)构式的语义特征归纳为五类:1.论元异常,如“跑了我一身汗”;2.语义错配,如“他是猪肉馅儿|我是羊肉馅儿”;3.否定,如“什么一流大学”;4.周遍,如“谁也看不懂”;5.主观量,如“一去就是三年”。对每一个构式都标明它的语义特征。
詹卫东团队所建立的构式库对构式的说明与描写如何,大家可以评头品足,提意见或修改建议,目的是探讨如何描写才符合语法研究的需要。那么,对于边缘结构即构式,是否也需要像核心结构那样建立某些“范畴?”如果需要,该建立什么样的范畴?具体是哪些范畴?这些范畴能否形成一个系统?这需要进一步探索。


四、语法研究的目标与根基

运用“范畴+规则”来对某个句法结构或某种语法现象尽可能地做出科学、合理的解释,朱德熙先生为我们树立了榜样。他在《语法答问》第七部分“形式和意义”中有一段非常精辟的论述:
语法研究的最终目的就是弄清楚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之间的对应关系。所以从原则上说,进行语法研究应当把形式和意义结合起来。不过这个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一会儿讲点意义,一会儿讲点形式,两方面没有内在的联系。这叫糅合,不叫结合。真正的结合是要使形式和意义互相渗透。讲形式的时候能够得到语义方面的验证,讲意义的时候能够得到形式方面的验证[4]。
朱先生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发表了许多重要的语法论文,如50年代的《现代汉语形容词研究》,60年代的《说“的”》,70至80年代的《“的”字结构和判断句》《与动词“给”相关的句法问题》《汉语句法里的歧义现象》《自指和转指———汉语名词化标记“的、者、所、之”的语法功能和语义功能》《变换分析中的平行性原则》等,这些论文是遵循形式和意义互相验证的原则展开研究的成果⑨(参见朱德熙:《现代汉语形容词研究》,载《语言研究》1956年第1期;《说“的”》,载《中国语文》1961年第12期;《“的”字结构和判断句》,载《中国语文》1978年第1、2期;《与动词“给”相关的句法问题》,载《方言》1979年第2期;《汉语句法里的歧义现象》,载《中国语文》1980年第2期;《自指和转指——汉语名词化标记“的、者、所、之”的语法功能和语义功能》,载《方言》1983年第1期;《变换分析中的平行性原则》,载《中国语文》1986年第2期。)。当然,真要做起研究并达到朱先生所说的要求并不容易,因为需要有两方面的支撑:一是“语言事实”,二是“语言理论”。这也正是汉语语法研究深化的路径。

任何语言的语法规则都是从具体语言事实中经过对比、分析、研究而总结归纳出来的。无论国内还是国外,研究者们历来重视对语言事实的挖掘,尤其是进入20世纪后,在索绪尔结构主义语言学特别是后来的美国描写语言学理论的影响和指导下,研究者们更是将语言描写放在语言研究的首位,因为挖掘和发现新的语言事实,对于推进语言研究包括汉语研究会起到很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对语言研究的突破与发展来说,具有根基性的意义。朱德熙先生于1982年6月24日在“香山语法会”上应邀作讲话,强调要重视语言事实。朱先生说,“事实是根本”,“离开事实没有理论”,“我们去研究事实,新的东西和新的想法就会出来,离开事实就不可能”⑩(朱德熙先生的这个讲话后经于根元先生整理为《吕叔湘、朱德熙先生在香山语法会议上的讲话》一文,在朱先生去世后刊登在《语言文字应用》1998年第1期,第27-34页。)。上世纪50年代后,乔姆斯基生成语法理论风靡全球。乔姆斯基在提出“转换生成”理论的同时提出了“三个充分”(“三个充分”指观察的充分性(observational adequacy)、描写的充分性(descriptive adequacy)及解释的充分性(explanatory adequacy)),极大地推动并深化了语言研究,学界深受其影响。可无论在国外还是国内,大家只是特别重视“解释”,忽视了“描写”。为此,美国《语言》(Language)杂志在上个世纪末开始呼吁,要重视考察、挖掘和发现新的语言事实。该刊1996年第3期以编辑部征稿的形式公开征求“语言描写报告”,征稿短文里有一段话有必要转引在这里:

对语言与语言用法进行描写,是描写语言学的一项中心任务。关于人类语言能力、交际信息能力、语言历史的更高层次的概括,无不依赖于语言描写……
对于理论研究来说,语言描写报告也起过重要的作用。Gumperz&Wilson(1971)对印度Kupwar村语言并合现象的描写与研究,导致人们对语言借用和谱系关系互不相干的观点作重新思考。Derbyshire(1977)对句子以宾语起头的一种语言的描写,导致类型学对明显的普遍现象的解释可能要改写。Hale(1973)对澳大利亚一种语言的语音典型形式所作的报道,使人们对音韵学中可学性问题重新思考。Stewart(1983)关于非洲诸语言元音和谐系统的研究,迫使人们重新思考用以说明元音和谐现象的一些特征……(译文转引自林书武:《注意语言事实的描写—— <语言 >杂志征求语言描写报告》,载《国外语言学》1997年第 3期,第48页。美国《语言》(Language)征稿短文里所提及的三篇文章分别是:John J.Gumperz,Robert Wilson:Convergence and Creolization:A case from the Indo-Aryan/Dravidian border in India(《融合与克里奥尔化:以印度印欧语系/达罗毗荼语系边界地区为例》),出自Pidginization and creolization of  Languages(《语言混杂化与克里奥尔化》)1971年版,第151-167页;Kenneth Hale:Deep-surface Canonical Disparities in Relation to Analysis and Change:An Australian Example(《深层表层规范差异与分析和变化的关系:以澳大利亚为例》),出自Current  Trends in Linguistics vol.11:Diachronic,Areal,and Typological Linguistics(《语言学前沿第11卷:历时、区域和类型学语言学》)1973年版,第401-458页;Desmond Derbyshire:Word order universals and the existence of OVS languages(《词序共体与OVS语言的存在》),载Linguistic lnquiry,1977年第8卷第3期,第590-599页。)
这一段征稿短文充分说明了语言描写的重要性,同时说明了美国语言学界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再度重视对语言事实的描写。对语言事实的描写是语言研究的永恒的课题,永远是第一位的。这样说一点儿也不过分,语言事实不考察、描写清楚,能解释什么?关于构式,自上世纪90年代末引进构式理论后,一时成为大家讨论的热点,但是一般仅限于进行理论探讨或对某个具体构式进行描写说明。詹卫东之所以能对构式的特性做出有创见的说明,对汉语里的构式进行细致地分类并逐个描写说明,就是因为他注重挖掘语言事实,他和他的团队用心搜集了现代汉语里大量的构式。
在语法研究中,常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由于不断挖掘到新的语言事实而不断改变结论。譬如,“像X似的”这种比况性结构,其内部层次构造到底应该取A切分还是应该取B切分:
A.像+X似的(像+木头似的)
B.像X+似的(像木头+似的)
好像都可以,而且也能说出若干条理由,然而面对以下事实:
12.像个猪似的
例12支持B切分。因为如果取A切分,那么例12就得切分为:
12’.像+个猪似的
“个猪”显然不通,根据目前一般语法书里所谈到的这样一条规则——“数·量·名”结构作宾语,如果数词为“一”,而且句子意思不强调数量,那么“一”可以省略不说。“像个猪似的”实际是“像一个猪似的”的省略形式,按上述“一”的省略规则,无疑应将“像一个猪似的”切分为“像一个猪+似的”,这样就让“一个猪”直接作“像”的宾语,于是就好解释“一”为什么可以省略。如果切分为“像 +一个猪似的”,“一个猪”并不直接作“像”的宾语,那么“一”的省略就不好解释,因为不符合上述关于“一”的省略规则,理由似乎很充分。但是,后来又挖掘到了下面这样的语言事实:
13.他例行公事似的查了位旅客的证件,突然发现那证件上的照片跟通缉令上的照片是那样的相像,不由得抬头注视着那位旅客。
14.今天不知怎么的,心里慌慌的,做什么事都定不下心来,刚拿起新来的《文艺报》,看了篇书评的开头,就又放下了……
例13中“一位旅客”并不是直接作动词“查”的宾语,它是“查”的宾语中心“证件”的定语成分;同样,例14中“一篇评论”也不是直接作动词“看”的宾语,它只是“看”的宾语中心“开头”的定语成分。可是,“一位旅客”和“一篇评论”虽不是直接作动词的宾语,开头的数词“一”却都省去了。这一语言事实说明,数词为“一”的“数·量·名”结构并不是非得直接处于宾语位置时,数词“一”才可以省去,只要数词为“一”的“数·量·名”处于一个结构的开头,此结构处于宾语地位,全句没有突出或强调数量的意思,那么数词“一”也有可能省去,下面的例子进一步说明了这一点:
15.忽然,她看见只松鼠在松树上偷偷地望着她。
(忽然,她看见一只松鼠在松树上偷偷地望着她。)
16.突然,他发现个孩子在铁道上坐着……
(突然,他发现一个孩子在铁道上坐着……)
例15中“看见”的宾语是一个小句,这个小句应该是“一只松鼠在松树上偷偷地望着她”,其中的“一”省去了;同样,例16中“发现”的宾语也是一个小句,这个小句应该是“一个孩子在铁道上坐着”,其中的“一”也省去了。
上述例13至例16表明,“像个猪似的”这一例子不足以推翻对“像 X似的”采取A切分的看法,反倒要我们考虑修改原先关于数词“一”的省略规则,起码要认识到不限于“‘一’·量·名”结构直接处于宾语位置时才能省略“一”。当然,规则如何修改还可以进一步研究。同时,这些例子促使我们进一步研究这样的问题:当“‘一’·量·名”结构为主语的小句充当动词的宾语时,其中的“一”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省略吗?显然不是,例如:
17.我认为一个人要有点自知之明。
例17里的“一”就不能省去。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一”可以省去,在什么情况下“一”不能省去,为什么?具体怎么解释(参见陆俭明:《汉语语法语义研究新探索(2000—2010)演讲集》,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可见语言事实对于语法研究之重要,即使是一个很小的、很具体的语法现象也如此,例如:
18.那孩子的脸气得鼓鼓的。
19.那孩子的眼睛瞪得大大的。
例18和例19单纯从词类系列看是一样的,都是“指示代词+名词+‘的’+名词+动词+‘得’+状态词”,可是二者有重要的区别,例18可以说成:
20.气得那孩子的脸鼓鼓的。
而例19却不能说成:
21.瞪得那孩子的眼睛大大的。
这是为什么?我们不能光根据上面提供的这两个例句作答,还得充分调查这类语法现象多方面的具体语言事实之后,才有可能做出令人较为满意的解释和回答哪一位读者对此现象感兴趣,不妨研究一下。其研究成果既有实用价值,可直接提供给从事国际中文教育的汉语老师参考,也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总之,要建立一个新的理论也好,要批评或否定一种理论或说法也好,都必须“让事实说话”,要有语言事实的依据。笔者提出的“会话新原则:应答协调一致性原则”就是由语言事实促发的。现在上酒楼用餐,一进门服务员就会问你,“请问几位?”如果笔者与太太请三位朋友共进午餐,我回应服务员的问话就会很自然地说,“我们五位”。而这一说法有违传统关于量词“位”的说法——量词“位”只用于人,含敬称之意,不能用于说话人自身一方参见《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位”:〔量〕用于人(含敬意)。《应用汉语词典》,“位”:〔量〕用于人(含敬意)。《商务馆学汉语词典》,“位”:〔量〕用于人(用于比较客气、尊敬的场合)。)。譬如,我们不说:
22.我们系就我一位没有博士学位。
23.我们三位都来自上海。
“我们五位”这一回答显然违反传统的说法,可是实际语言生活中大家就这么说,不能不承认。那么该怎么解释呢?笔者搜集了多方面语料,并经反复研究分析,最后据此得出了“应答协调一致性”这一会话的原则参见陆俭明:《从量词“位”的用法变异谈起—中国语言学发展之路的一点想法》,载《语言科学》2007年第6期,第33-35页。)
再有,构式语法研究中,常常看到有学者采用“coercion(压制)”说。“coercion(压制)”这一概念是Goldberg提出来的:压制并不是一个纯粹的语用过程;与之相反,只有语言中的特定构式才可以允准压制。也就是说,只有当构式需要一个特定解读而特定词项又不能独立表示该解读时,压制才有可能发生。如果出现在构式中的词项可以被构式强制接受一个虽不同但却相关联的解读,那么整个表达式就被判定为合乎语法。
Goldberg为“coercion(压制)”说所举的典型例子是:
24.He sneezed the napkin off the table这一例子在原文中序号为8,在本文标注序号为24。)
(他打喷嚏将餐巾纸喷到桌子下了。)
Goldberg对此例的具体解释是:对于例24,词汇语义理论认为不及物动词 sneeze实际上有带三个论元的意义,即“X通过打喷嚏致使 Y移向 Z”。如果存在上述额外的意义,那么上述动词就存在歧义,即它的基本意义和它在上面句式中的意义。我们期待在某种语言中可能有两个独立的(没有联系的)动词词干分别表示这两个意义。例如,有一个动词的意义是英语中的 sneeze,而另一个动词如moop,它的意义是“X通过打喷嚏致使Y移向Z”。然而就我所知,在任何一种语言中都不存在不同的动词词干用以表示例24句中的不同意义。
Goldberg的“coercion(压制)”说在学界有广泛影响,我们承认,“构式压制”所谈论的语言现象即某词项进入某构式,该词项的意义或用法并不是它的常规意义或用法,这种现象确实存在。例24是实际客观存在的语言事实,对这种现象的分析具有“语言学价值(linguistic value)”[6],然而语言事实告诉我们,“coercion(压制)”说实际上是站不住的,笔者论述的理由是:

(一)sneeze之所以能进入该构式,无疑跟sneeze这个词本身的意义特点密切相关——打喷嚏会从鼻子内突然冲出一股不受控制的很强的气流。

(二)如果不是napkin(餐巾纸),而是A4 paper 80 gm(80克的A4纸),那么下面的例25就可能接受不了:

25.He sneezed the A4 paper  80 gm off the table.
(他打喷嚏将80克的纸喷到桌子下了。) 
(三)同样,如果不是一般的table(课桌),而是biground table(大圆桌),那么下面的例26人们 一般也不太会接受:
26.He sneezed the napkin off the bigroundtable.
(他打喷嚏将餐巾纸喷到大圆桌下了。)[5]
可见,例26的成立是句子内部各个词的词义互相作用而造成的,我们不妨称之为“词项内因作用”说。以上所举实例有力地说明了语言事实对推进语法研究的重要性。中外语法研究的成果表明,真要产出一个有价值、为学界认可的语法研究成果,例证占很重要的位置。

五、语言理论更新与发展的重要性

对科学研究来说,理论之重要,可以说是众所周知,语法研究要深化,离不开语言理论的更新与发展。新理论、新方法的产生都有其内在原因,这可以从三方面来认识:
第一,就科学领域说,不存在放之四海、放之古今而皆准的理论方法。任何一种理论方法都有它可取、有用之处,但也都有它的局限。局限不等于缺点,局限是说,任何一种理论方法都只能解决一定范围里的问题,都只能解释部分现象,都不能包打天下。
第二,客观世界是极为复杂的,况且在不断发展变化。而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至今仍少而又少,因此在研究过程中会不断遇到新问题,不断发现新现象,要求研究者去解决、去解释。
第三,对于新发现的问题与现象,常常是原有的理论方法不能有效地加以解决或解释[7]。
语言学界的新理论、新方法之所以不断涌现,也是这个原因和道理,不同的理论方法之间常常表现为一种互相补充的关系。因此,说到语言研究的理论、方法,我们要强调这样一点:不要只满足于了解、掌握一种理论、一种方法。在现代汉语研究中,语法研究是重头戏。就语法本体研究而言(与“语法本体研究”相对的是“语法应用研究”。),其研究的任务有两方面:一个方面,描写清楚现代汉语语法的共时面貌,解决好“是什么”的问题;另一个方面,对现代汉语里的种种语法现象作出尽可能合理科学的解释,解决好“为什么”的问题。就现代汉语语法研究而言,上述两方面远没有做到“很充分”。
描写没能做到“很充分”,主要不是理论欠缺,说实在的,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提供的一套描写方法足够用了,而且可以说至今还未见有新的描写理论能替代它(关于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提供的一套描写方法,参见莱曼(Winfred P.Lehmann):《描写语言学引论》(Descriptive Linguistics,An Introduction),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86年版;参见陆俭明:《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教程(第五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描写没能做到“很充分”,主要还是因为挖掘语言事实不够。举例来说,大家说汉语里的名词、动词、形容词都能作主语、宾语。但是,所有名词都能作主语吗?是否有例外?例外是什么?动词、形容词都能作主语、宾语吗?哪些动词、形容词能作主语、宾语,哪些不能作主语、宾语呢?郭锐给出了一定的数据,但未见具体词目(参见郭锐:《现代汉语词类研究(修订本)》,商务印书馆2018年版。该书指出,名词有3%不能做主语,有2.4%不能做宾语,动词有46%可以单独做主语、宾语,形容词有93%可以做主语、宾语。)
关于这方面的研究成果,有的做得非常精彩,不妨举两个实例:
【实例一】现代汉语形容词修饰名词,有的必须带“的”(冷的肉/冷肉、热的肉/热肉),有的决不带“的”(冷汗/冷的汗、近距离/近的距离),有的可带“的”可不带“的”(热水/热的水、干净衣服/干净的衣服),张敏运用认知语言学“象似性”原则里的“距离”准则,对此现象做出了较有说服力的解释参见张敏:《认知语言学与汉语名词短语》,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版。)
【实例二】汉语和英语都有引出表示伴随者与事的介词或者说前置词——汉语是“和”现代汉语引介伴随者的介词有“和”“跟”“同”“与”,它们在风格色彩上有区别,这里以“和”为代表。),英语是with,这可以说是共性。但是汉语的“和/跟/同/与”跟英语的with有不同的发展情况:汉语的“和/跟/同/与”作为介词时,只起标引表示伴随者与事的作用,没有其他作用,而“和/跟/同/与”又可以是连词,表示并列关系。英语的with则没有表示并列的连词用法,但英语的with作为介词,除了标引伴随者与事外,还可以标引工具、方式、原因等,例如:
27.I cut the potatoes with a knife.(引出工具)
28.She greeted us with smiles.(引出方式)
29.I tremble  with fear always.(引出原因)
二者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差异?表面看二者似乎没有可比性,但是吴福祥运用语言类型学理论做出了令人信服的解释[8]。但总的来说,对汉语语法现象的解释还比较有限,很不充分,原因可能有两方面:
一个方面,自上个世纪后半叶以来,语言学界无论从形式的角度,还是从功能的角度、认知的角度都构建了不少有助于语言现象解释的新的理论方法,但理论建设方面还有很大的开拓空间,这里也不妨举两个实例:
【实例一】表感知的形容词词语,如“累、疼、冷(“冷”既是表感知的形容词,也是表评注的形容词,如在“今天很冷”句中。)”等,在陈述句中如果直接作谓语,要受到限制,即不接受第二人称主语(这一语法现象,最早是由朱敏发现的,详见朱敏:《陈述语气中第二人称主语与名词、形容词谓语的选择性》,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8年第5期,第248-253页。),例如:
30.我很累。|他很累。|你很累。
我很疼。|他很疼。|你很疼。
我很冷。|他很冷。|你很冷。
为什么表感知的形容词词语在陈述句中直接作谓语不接受第二人称主语,目前的语法理论解释不了这一问题。
【实例二】现代汉语里有“去+VP”(去上课)和“VP+去”(上课去)两种说法,一般以为可以换着说,可事实并非如此[9]。譬如:
31.(1)看电影去。/去看电影。
(2)看印度电影去。/去看印度电影。
(3)看个新电影去。/去看个新电影。
(4)看个刚上映的电影去。/去看个刚上映的电影。
(5)看一个由张艺谋导演的、由巩俐主演的反映农村生活的电影去。/去看一个由张艺谋导演的、由巩俐主演的反映农村生活的电影。
可见,例(4)不怎么能被接受,例(5)是绝对不能被接受,为什么?现有的语法理论没法解释,上述例子表明有必要去创建新的语言理论。这几年笔者尝试做了些研究,提出需探究建立“语言信息结构”理论,对于上述两个实例所揭示的语言现象,“语言信息结构”理论可以做出解释(参见陆俭明:《试说语言信息结构》,载《学术交流》2014年第6期,第5-12页;《重视语言信息结构研究 开拓语言研究的新视野》,载《当代修辞学》2017年第4期,第1-17页;《再谈语言信息结构理论》,载《外语教学与研究》2018年第2期,第163-172页。)
另一个方面解释是很难的,不但要找准理论,也需要有语言事实的支持。举例来说,笔者在考察现代汉语里数量词的使用情况时发现了一种情况(参见陆俭明:《现代汉语中数量词的作用》,出自《语法研究和探索(四)》,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版。),有的句法结构必须使用数量词才能成立,在某一类双宾结构中,其间接宾语是表示跟行为动作相关的人或事物位移终点的处所宾语,其直接宾语必须带数量词,否则就不能成立。例如:
32.盛碗里两条鱼(盛碗里鱼)
33.来这儿两个人(来这儿人)
34.掉地下三个硬币(掉地下硬币)
笔者只是用“汉语中的数量范畴对句法结构有一定的制约作用”对此加以解释。沈家煊指出,数量词对句法结构的制约作用“实际上体现了人类认知上‘有界’和‘无界’这样一种基本对立”。“盛碗里鱼”之所以不能成立,之所以得说成“盛碗里两条鱼”,就是因为“盛碗里”这一行为动作是有界的,它要求所带名词宾语得是“有界名词”,可是单个名词是“无界名词”,加上数量词“两条”,“两条鱼”就成“有界名词”了,就能与前面作述语的“盛碗里”这一有界的行为动作相对应、相匹配了。这无疑比笔者原先的解释深入了一步,但是细想想还有问题。关于事物的“有界化”,沈家煊归纳出五种“有界化”手段(参见沈家煊《“有界”与“无界”》,载《中国语文》1995年5期,第367-380页;《再谈“有界”与“无界”》,载《语言学论丛(第三十辑)》,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
第一种,名词前加数量词。例如:
35.(1)我吃了苹果。
第二种,名词前加指示代词“这/那”。例如:
36.(1)我尝了苹果。

第三种,名词前加带“的”的修饰成分。例如:
37.(1)✻我吃了苹果。
第四种,让述语动词带上结果补语或趋向补语,形成动结式或动趋式,然后再后加“了”,这个“了”能使动词所支配的事物由无界变为有界。例如:
38.(1)我吃了苹果。

第五种,在动词前加某些副词。例如:
39.(1)✻我吃了苹果。
(2)我只吃了苹果。
然而,我们看到,让不合汉语语法的“盛碗里鱼”里的无界名词“鱼”变为有界名词,从而使原先的不合法的表达变为合乎汉语语法的表达,但只能取“前加数量成分”这一种办法,而不能取其他四种办法。请看:
40.盛碗里鱼。
41.盛碗里两条鱼。
42.盛碗里这/那(条)鱼。
43.盛碗里红烧的鱼。
44.盛进了碗里鱼。
45.只/已经盛碗里鱼(参见陆俭明:《关于“有界/无界”理论及其应用》,载《语言学论丛(第五十辑)》,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
这说明“有界/无界”理论并未彻底解决问题。这一实例也告诫我们,汉语语法研究离不开当代语法理论的指导,但是在运用一种语法理论来解释某种语法现象时,务必多思,务必多用实例验证。

结语

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必须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有进一步的探究,要前进。怎么探究,怎么前进,笔者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想法,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科学研究贵在探索与创新,现代汉语语法研究要创新,除了需要搜集尽可能丰富的语料外,研究者还需要有理论意识。我们得承认世界各国语言具有一定的共性,但也有各自的个性特点。因此对于国外的语言学理论方法我们一定要学习、了解,善于借鉴,为我所用。但是,绝对不能以国外的理论为标尺来看待我们自己的母语汉语。









参考文献








[1]沈家煊.语法六讲[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15.

[2]Charles J.Fillmore,Paul  Kay,Mary   Catherine     O’Connor.“Regularity    and    diomaticity    in    Grammatical     Constructions:The    Case    of    Let     Alone[J].Language,1988(4):501-538.

[3]詹卫东.从短语到构式:构式知识库建设的若干理论问题探析[J].中文信息学报,2017(1):230-238.

[4]朱德熙.语法答问[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80.

[5]陆俭明.评说构式语法理论中的“压制”说[M]//语言学论丛.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22:14.

[6]施春宏.构式压制现象分析的语言学价值[J].当代修辞学,2015(2):12-28.

[7]陆俭明.汉语语法语义研究新探索(2000-2010演讲集)[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67-68.

[8]吴福祥.汉语伴随介词语法化的类型学研究——兼论SVO型语言中伴随介词的两种演化模式[J].中国语文,2003(1):43-96.

[9]陆俭明.关于“去+VP”和“VP+去”句式[J].语言教学与研究,1985(4):18-33.

【刊载信息】陆俭明 . 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前提、目标及其深化路径[J] .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6):35-47.


来源 |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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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俭明教授文章推荐之一:

关于中国语言学话语体系建设之思考

摘要:中国语言学话语体系是中国对外话语体系的重要分支。目前的现代汉语语法学是在印欧语语法学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但又存在很多差异,而且存在一定的问题。建设中国语言学话语体系,必须正视和面对汉语事实和存在的问题,绘制蓝图,按蓝图逐步建设。

关键词:语言学话语体系 现代汉语语法学 印欧语语法学

作者简介:陆俭明(1935—),男,江苏吴县人,北京大学中国语言学研究中心、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现代汉语研究。

本文刊载于《长江学术》2024年第2期。






一、中国语言学话语体系是中国对外话语体系的重要分支


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对外话语是一个国家面向世界进行自我陈述的一种话语实践活动。建设好中国对外话语体系是“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的一项重要举措。中国对外话语体系有许多分支。中国语言学话语体系是很重要的一个分支,因为它关系到我国语言文字及其研究成果走向世界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于2022年4月15日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又强调,“加快构建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要不断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使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真正屹立于世界学术之林”。我们这次研讨会明确以“中国语言学话语体系建设与国际传播”为主题,邀请各方面有关专家学者一起来共商共议,这对我国语言学事业的发展会有重要的意义。下面试就中国语言学话语体系建设问题,说些不成熟的思考。


二、中国语言学话语体系的

不同维度与不同分支


对于中国语言学话语体系,不能笼而统之地讲,需分不同维度、不同分支来谈。
首先可分两个维度来思考:一是中国传统语言学。中国传统语言学,即文字、音韵、训诂,俗称“小学”,已有近三千年的研究史,其话语体系独具中国特色,研究成果辉煌,受到国际语言学界重视。二是中国现当代语言学。中国现当代语言学包括汉语言文字学(含汉语方言学)、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外国语言文字学等及其分支学科。在不同维度之下,又应分别不同的分支,按各分支学科来分别思考其话语体系的建设。下面仅就第二个维度中国现当代语言学的话语体系建设,谈些我的思考。


三、关于现当代中国语言学这一维度


中国现当代语言学,基本上是在印欧语语言学说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虽说世界语言有共性,但汉语毕竟不同于印欧语。印欧语是“形态语言”,汉语是“非形态语言”。仅就现代汉语语法方面而言,二者有明显的差别。主要是:
其一,作为实际交际话语中使用的基本单位句子,二者就有重要的区别。印欧语句子重句法格式。印欧语各语言虽然也有独词句,例如:

(1)Fire!Fire!(着火了!)

(2)Look, a hawk!(看,一只老鹰!)
(3)No way!(没门儿!)
(4)Oh,my God!(哦,我的上帝!)
(5)Never!In your dream!(不可能!做梦去吧!)

但一般都是主谓格式,该主谓格式的特点是,谓语必须是定式动词,主语在性、数、人称等方面要跟谓语定式动词保持一致。这样,在印欧语各语言里,主谓结构就是句子(独立时是sentence,处于被包含状态时是clause)。因此,印欧语的句子构造规则和词组的构造规则是两套。汉语句子则重超音段成分——句调,不管是词,还是词的组合,只要加上一个句调就是句子。这样,主谓格式在汉语中跟其他句法格式,地位完全平等。因此,汉语的句子构造规则和词组的构造规则不像印欧语那样是两套,就只一套。
其二,印欧语,名词、动词、形容词入句,将随着所处的句法位置不同而在语音形式上发生相应的变化。汉语,名词、动词、形容词入句,则不管处于何种句法位置,语音形式都不发生变化。因此,就表面看印欧语的词类与句法成分基本上是一对一的对应,汉语的词类与句法成分则是一对多的对应。
其三,作为句子建筑材料的词,印欧语以多音节为主,单音节很少;汉语则以单音节、双音节为主。其合成词,印欧语以派生为主,汉语以复合为主。
其四,任何语言,其韵律都会影响句法,程度不同而已。由于汉语每个音节都表示意义,所以汉语的韵律对汉语语体、对汉语句法的影响大大超过印欧语。
其五,汉语有个体量词(classifire)、语气词,印欧语没有。
其六,语言最本质的功能是传递信息。凭借语言传递信息会形成一个包含多种信息元素的信息流(information flow),并由此形成相应的语言信息结构。任何语言的句子,其语序都会受语言信息结构的影响。但是相比较而言,印欧语句子的语序首先受其句法规则的制约,汉语则更直接地受其语言信息结构规则的制约。
其七,任何语言在表达上都会本着经济的原则而会出现省略现象。相比之下,汉语里的省略现象大大超过印欧语,以致可以出现看似不合语法却可以为听话者明意、接受的像下面这样的句子:

(6)赵元任是菲律宾女佣。[赵元任雇佣的是菲律宾女佣。]
(7)那炸酱面怎么没付钱就走啦?![那吃炸酱面的顾客怎么没付钱就走啦?!]
(8)奶锅是豆浆。[奶锅里是豆浆。]

正是由于目前的现代汉语语法学是在印欧语语法学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又由于汉语语法与印欧语语法存在着这么多差异,所以目前现代汉语语法学话语体系跟印欧语语法学话语体系并不完全相同,而且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问题之一,基本术语,如词、主语、谓语、宾语、补语等所指不明,内涵外延不确定。学界主流研究长期以来对此不加研究,采取回避态度,却不知这对汉语语法研究会有多大影响。
问题之二,某些基本概念,突出的如补语,严重缺乏合理性,却长期维持不变,致使许多汉语现象始终得不到合理而简明的描述。
问题之三,语言对比研究、语言类型学研究欠缺,仅以汉语独立研究作为基础,这会影响研究结果的合理性,譬如“准宾语”之说。同时,很多描写是在西方语言学视野下进行的,缺乏相对独立的观察描写;而没有这样的相对独立的描写,就不能进行真正意义上对等的语言比较和分析。
问题之四,理论借鉴方面,多满足于从外来理论获得零星启发,缺乏理论系统性,更少有理论独创性,难以达到根本上的理论提升、理论创新。
如今我们要建设中国语言学话语体系,必须正视和面对汉语事实,必须考虑上述汉语跟印欧语之间的差异,更得正视所存在的问题。

四、要绘制蓝图,按蓝图逐步建设


首先要绘制“蓝图”,这蓝图,首先得考虑:未来新诞生的“中国语言学话语体系”该包括哪几部分内容,或者说该由哪几部分内容构成?我们初步考虑:
第一个方面,最基本的四组概念——“词法和句法”“形式和意义”“语法单位”“句法、语义、语用”——需要不需要?如果需要是否要有所革新?如何定义?特别是“语法单位”。现有的一般体系,设有:语素、词、词组 / 短语、句子。后来徐通锵先生提出“‘字’本位”语法观,修改为:字、辞、块、读、句。那么现在要新建设的“中国语言学话语体系”的现代汉语语法学部分是否要革新现有的“语法单位”?如果要革新,该设立几级语法单位?各语法单位如何界定?
再有,胡裕树、范晓和朱德熙都提出“要区分‘句法、语义、语用’三个平面”的观点,并为学界所普遍接受。那么现在新建设的“中国语言学话语体系”是否继承此说?其中主要是句法和语用,是否因汉语是“语用优先”而就认为“语用即语法”从而直接以语用替代语法?
第二个方面,词类系统。这关涉词类划分和跨类、兼类等问题。核心是词类划分。现有的语法体系,在词类划分上一般设有实词、虚词、特类(指感叹词、拟声词)。汉语词类的纠结在实词的再分类上,实词再分类的纠结在名动形的区分上。现在实词一般分有名词、动词、形容词。对于目前的名动形,已有学者提出革新之说——“名动包含说”。那么,新建设的中国语言学话语体系的现代汉语语法学部分,肯定需要保留“词类”,问题是其词类系统需要不需要革新?如果需要,朝哪个方向革新?这里主要关涉划类依据和划类标准问题,同时会涉及“兼类”的处理问题。学界肯定分歧不小。如何处理?
第三个方面,词组 / 短语系统。这又将关涉两大方面——(一)组合模式。目前一般包括“实词+实词”“实词+虚词”和“复杂词组 / 复杂短语”三类。一般将“实词+实词”称之为“词组”,将“实词+虚词”称之为“短语”,也有统称为“句法结构”(如“介词结构”“‘的’字结构”等)。(二)组合关系以及各组合关系中各句法成分的分类及命名问题。问题主要出在“实词+实词”组合模式中。现在一般将“实词+实词”的组合关系下分为:主谓、述宾、述补、“定-中”偏正、“状-中”偏正、联合、同位、连谓、递系 / 兼语等。主谓、述宾、述补、“定-中”偏正、“状-中”偏正这五种组合,各组合成分分别称为主语、谓语,述语、宾语,述语、补语,定语、中心语,状语、中心语。联合、连谓、递系 / 兼语等组合关系中的各成分,从未加以命名。“同位”的两个成分都称之为“同位语”。对“实词+实词”的各种组合方式,目前意见最大的是“主谓”,其次是“述补”,再其次是“述宾”;对连谓也提出了意见。相应的,对某些句法成分也提出质疑。主要对主语、谓语、宾语、准宾语、补语等,提出了疑问。
那么同样,新建设的中国语言学话语体系的现代汉语语法学部分,对词的组合模式、组合关系,对各句法成分要不要革新?如何革新?
限于篇幅,下面只粗略地说一说。
第四个方面,句子系统。主要涉及如何定义,如何分类以及其如何命名等问题。
第五个方面,与语法相关的语义系统。主要涉及不同层面的语义范畴,不同层面的语义特征的分类及处理。
第六个方面,与语法相关的语用系统。这方面似还缺乏系统的论述。
第七个方面,语法分析理论与方法。原则上坚持多元论。考虑到汉语汉字的特点,如何产生原创理论?具体吸收哪些外来理论?如何兼容并包?
上述每一方面都存在——新构建的“中国语言学话语体系”是否要对其进行革新?如何革新?
吕叔湘先生早在1973年的一次学术会议上,以“语法研究中的破与立”为题做了个发言,呼吁我们的语法研究“要大破特破”。吕先生说:
要把词、动词、形容词、主语、宾语等等暂时抛弃。可能以后还要捡起来,但这一抛一捡之间就有了变化,赋予这些名词术语的意义和价值就有所不同,对于原来不敢触动的一些条条框框就敢于动它一动了。
吕先生的呼吁很鼓舞人,很有鼓动性。但说实在,如何“抛”又如何“捡”?真要做起来不只是难,甚至会让人感到不知从何做起。吕先生是最有资格、最有功力来做“大破特破一抛一捡”这一工作的。吕先生40年代出版的《中国文法要略》就很给人“大破”的感觉。可是,吕先生1973年提出“大破特破”后给我们留下的最经典的两部著作,即《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和《现代汉语八百词》并未给读者“大破”的感觉。这足见“大破”之难!
我已是老朽一个,心有余而力不足了。由衷地寄希望于年轻人!愿武汉大学中国语情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的“中国语言学话语体系建设与传播研究”课题组,在教育部语信司的指导下,来实现吕先生“大破特破”的愿望!


陆俭明教授文章推荐之二:

语义制约语法刍议



摘要语法问题说到底是语义问题,语义对语法的制约不仅体现在词语、特殊句法结构中,还体现在语篇组织甚或语篇透露的“文化背景”上;不仅现代汉语语法受制于语义,古代汉语语法亦然。丰富的具体实例剖析展示了语义影响制约语法的丰富与复杂性,这也造成“似乎至今没有人深入探究过语义和语法的关系”的窘境。然而,认识“语义制约语法”很重要,这就要求研究者在考察、描写或解释某个语法现象时自觉地追究语义是如何制约语法的。

关键词: 语法研究;语法;语义;语义制约语法

引言


语法和语义是语言除了语音之外的两大基本要素。语言是使用该语言的民族或社团约定俗成的、声音和意义相结合的、具有复杂特征的符号系统。在这个音义结合的符号系统里有大小不等的音义结合体,语法就是小的音义结合体组合成大的音义结合体所依据的一套规则,语义就是语言中各种大大小小的音义结合体及其相互关系所表示的意义。研究语言,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最早都是从研究意义开始的,然而最早注意的意义仅指“词义”。因此,传统词汇学著作中的“意义"或“语义”,实际上就是指“语词的意义”,语义研究实际上就是词义研究[1,2]。语义虽然是最早被注意和研究的,但什么是“语义”,至今众说纷纭,不过这不妨碍我们对语义的研究。


以往的语义研究,主要是对语义本身不断深究,虽然也有人注意到“语言的结构是从语言的意义来的,结构对语义有依赖性”[3],但似乎至今没有人深入探究过语义和语法的关系。我想做些探索,我的初步认识是,语法问题说到底都是语义问题。本文并不做系统的理论阐述,只是做些初步考察。换句话说,本文不把笔墨放在理论的论述上,而只是举出并分析一个个具体实例,以显示语义对语法的制约。

一、实例一:从表示总括的副词“都[=全]”的使用说起


关于现代汉语里的副词“都[=全]”,不同的学派对它有不同的定性与分析。我们还是采用传统的说法,将“都[=全]”视为表示总括的副词。在国际中文教育中,怎么教会外国汉语学习者正确使用这个表示总括的“都[=全]”?不妨先看实例:


(1)那几个苹果他“都[=全]”买了。

(2)那个苹果他“都[=全]”买了。

(3)那个苹果他“都[=全]”吃了。

(4)a.那个苹果大象“都[=全]”吃了。

    b.那个樱桃他“都[=全]”吃了。

(5)那个樱桃小松鼠“都[=全]”吃了。


例(1)能说,“都[=全]”就总括“那几个苹果”;而“那几个苹果”是复数,符合表示总括的副词“都[=全]”的使用要求。

例(2)不能说,因为“那个”不是复数,这就不合“都[=全]”使用的要求了。

例(3)能说,原因是虽然句首还是“那个苹果”,可是动词由“买”换成“吃”了。“他”吃苹果,也可以广而言之,人吃苹果,总是一口一口吃的。这样,“那个苹果”虽为单数,却可视为一个集合,所以可以用“都[=全]”来加以总括。注意,例(2)的动词是“买”,买苹果是整个儿买的,“那个苹果”不可能视为一个集合,所以例(2)不能说。

例(4)不论a句还是b句都不能说,这是为什么?例(4)a句虽然动词用的还是“吃”,可是动作者不是“他”,即不是人了,是超大主体的“大象”,大象吃苹果可不是一口一口吃的,它是用鼻子将苹果一卷送进嘴里就吃了,因此在a句里的“那个苹果”不能视为一个集合。b句,动词没换,还是“吃”;动作者也没换,还是“他”,为什么不能说?因为“苹果”换成“樱桃”了,而人吃樱桃一般来说都不是一点一点吃的,而是把樱桃把儿一撅,就将整个樱桃放嘴里去,吐出核儿,樱桃就给吃了。这样,“那个樱桃”也不可能视为一个集合,所以b句也不能说。

例(5)能说。例(5)还是“那个樱桃”,动词还是“吃”,为什么又能说了呢?那是因为动作者由人换为“小松鼠”了,而小松鼠因为嘴小,所以它吃樱桃总是一口一口吃的,这样“那个樱桃”就可以视为一个集合。


“实例一”使用“都[=全]”的句子清楚地表明:(一)能不能用表示总括的副词“都[=全]”,不能简单地认为只需要看所总括的对象是不是复数,因为虽然是单数,但如果可以视为一个“集合也能用“都[=全]”加以总括;(二)能不能用“都[=全]”,也不能只看所总括的对象是不是复数或是不是一个集合,还得看是什么样的动词,即什么样的行为动作;(三)能不能用“都[=全]”,也不能只看所总括的对象如何、行为动作如何,还得看动作者如何。这实际需要综合考虑动作支配的对象、行为动作本身和动作者这三方及其彼此之间的关系,看是否符合“都[=全]”的使用要求总起来说,使用“都[=全]”的句子成立与否,实际会关系到句子的谓语动词所表示的行为动作谓语动词的施事方(即动作者)、谓语动词的受事方(即受动者)这三者跟“都[=全]”之间的语义关系是否处于和谐状态。


一句话,语义制约着语法。

语义是多层面的,所以语义制约语法的表现也是反映在多方面的。下面的种种实例将清楚地表明这一点。

二、实例二:决定“N+青+的+别+V”句法结构不同切分的因素


按“N+青+的+别+V”格式形成的句法结构可以有不同的层次切分,请看:



“实例二”各句显示,例(1)“香蕉青的别吃”只能取(a)切分,不能接受(b)切分;例(2)“皮儿青的别吃”,(a)切分和(b)切分都可取;例(3)“皮儿青的别买”,则只能取(b)切分,不能接受(a)切分。例(1)至例(3)词类序列相同,都是“N+青+的+别+V",可视为“同型结构”,那为什么层次切分不同呢?不妨先逐一具体分析一下。


例(1)“香蕉青的别吃”,按(a)切分,全句是主谓谓语句,大主语是“香蕉”,小主语是“青的”小主语“青的”是个“的”字结构,部分复指“香蕉”,意即“青的香蕉”,其谓语是“别吃”。“青的香蕉别吃”意义上说得通,所以(a)切分可取。而按(b)切分,全句是一个主谓结构,主语是“香蕉青的”,谓语是“别吃”。“香蕉青的”这个“的”字结构只能指称香蕉的领有者或隶属者,即:或是指称某人,或是指称某棵香蕉树;无论是指称人还是指称树,明显地都不能跟“别吃”搭配,所以例(1)的(b)切分不可取。

例(2)“皮儿青的别吃”,(a)和(b)两种切分都可取。为什么?按(a)切分,全句是主谓谓语句大主语是“皮儿”,小主语是“青的”。小主语“青的”是个“的”字结构,部分复指“皮儿”,意即“青的皮儿”,其谓语是“别吃”。“青的皮儿别吃”意义上说得通,因为在实际生活中,有的水果,如金橘,就是主要吃它的皮儿。如果金橘尚未成熟,其皮儿是青的,不能吃,所以例(1)的(a)切分可取。按(b)切分,全句是主谓句,主语是“皮儿青的”,谓语是“别吃”。“皮儿青的”这一“的”字结构可以指称某种水果(即皮儿的隶属者),“皮儿青的别吃"意义上说得通,所以(b)切分也可取。

例(3)“皮儿青的别买”,其层次切分的情况正好跟例(1)相反——只能取(b)切分,不能取(a)切分。这又为什么?按(a)切分,全句是主谓谓语句,大主语是“皮儿”,小主语是“青的”。小主语“青的”是个“的”字结构,部分复指“皮儿”,意即“青的皮儿”,其谓语是“别买”。社会经验告诉我们,市场上没有买卖水果皮儿的,”皮儿青的别买”意义上说不通,所以(a)切分不可取。而按(b)切分,全句是个主谓句,主语“皮儿青的”是个“的”字结构,可以指称皮儿的隶属者,如某种水果或别的什么菜蔬,“皮儿青的别买”意义上说得通,所以(b)切分可取。


“实例二”各句是同型结构,为什么层次切分情况各不相同呢?从以上分析可知,也得从句子里出现的名词、动词、形容词各自的语义以及它们之间的语义关系中去找答案。换句话说,这是由句子里的各个实词的语义和语义关系决定的,其中还关系到社会常识。

一句话,也是语义制约着语法。

三、实例三:“对[介词]+NP1[指人]+的+NP2[二价名词]”无歧义的因素


在现代汉语里,按照“对[介词]+NP1[指人]+的+NP2[二价名词]”句法格式形成的句法结构可能会有歧义。例如:

(1)对校长的意见

例(1)既可以理解为那“意见”是针对“校长”的,那么该句法结构的层次切分得是:(a)对校长的+意见。按(a)切分,这是一个“定-中”修饰结构,充任定语的是由介词结构“对校长”带上“的”形成的“的”字结构。例(1)也可以理解为那“意见”是“校长”提出来的,那么该句法结构得切分为:(b)对+校长的意见。按(b)切分,这是个介词结构,介词是“对”,介词的宾语是“校长的意见”。“对校长的意见”这一句法结构的歧义现象可以运用配价理论来加以解释——名词也有配价问题,“意见”这一名词,在意义上必然关涉两个实体,一是“意见”的提出者,二是“意见”的针对者,所以“意见”属于二价名词。而“校长”,正好既可以是“意见”的提出者,也可以成为“意见”的针对者,所以“对校长的意见”会有歧义。“对校长的意见”这种有歧义的句法结构,可以用下列句法格式来表示:“对[介词]+NP1[指人]+的+NP2[二价名词]”。

(2)对儿子的感情

(3)对美国的政策

(4)对他的敌意

(5)对这些顾客的偏见

(6)对女儿的同情心

例(2)至例(6)都会有歧义。但是,我们决不能据此认为按照“对[介词]+NP1[指人]+的+NP2[二价名词]”这一格式造出的句法结构一定会有歧义。语言事实告诉我们,会有例外。例如:

(7)对农民的优惠政策

(8)对烈士的敬意

例(7)NP1[指人]“农民”只能是“政策”针对者,不可能是“政策”的制定者。例(8)NP1[指人]“烈士”只能是“敬意”的针对者,不可能是“敬意”的怀有者,因为在人们心目中,烈士是为了正义事业而牺牲,令人无限崇敬,而烈士已然献出生命不可能再会对某人、某物、某事怀有敬意。


这说明,按照“对[介词]+NP1[指人]+的+NP2[二价名词]”格式造出的句法结构会不会有歧义,也是由格式中实词之间的语义关系所决定的,其中包括社会心理。

一句话,也是语义制约语法。

四、实例四:“数量名”结构作宾语时数词“一”可否省略的因素


如果数词为“一”且不强调数量,那么“一”在现代汉语里,“数量名”结构处于宾语位置上,常常可以省略。例如:

(1)“你早饭吃了些什么?”“就吃了(一)个鸡蛋。”

(2)“你刚才喝什么啦?”“没喝什么,就喝了(一)杯牛奶。”

(3)萍萍爸爸同意她买(一)座庄园式别墅。

可是,在某种情况下,却不能将数词“一”省略,虽然并不强调数量。例如:

(4)a.据媒体报道,议会批准政府购买一座新核电站。

    b.据媒体报道,议会批准政府购买座新核电站。

为什么例(1)至例(3)里的数词“一”可以省略不说,而且常常省略不说,而例(4)里的数词“一”却不能省略?例(3)、例(4)是袁博平(2023)[4]所举的例子其数量词都是“一座”,可是例(3)中“一”可省略不说,例(4)“一”则不能省略。为什么?袁博平先生认为这跟语体有关:口语里,在这种情况下的数词“一”常常省略不说,如例(3);可是书面语语体,则不省略,如例(4)。袁博平先生的这一观察是可取的,符合语言事实。下面都是书面语体,处于宾语位置上的“一·量·名”里的“一”都不能省略:

(5)“我们班有许多外国留学生”本身是一个主谓结构。主语“我们班”是一个偏正结构,谓语“有许多外国留学生”是一个述宾结构,由述语“有”和宾语“许多外国留学生”组成。[5]

(6)他给这位伯尔尼专利局员工提供了一个柏林的职位,正是这一举措让爱因斯坦成了普朗克个人的第二大发现。[6]

(7)本文从“资讯生成之共相”而立的定义还有一个优点:可以从定义中推导出它的性质。

(8)不断向前发展的整个文明进程在他们的意识中只留下一个模糊的印象。[8]


语体风格也是一种语义,“实例四”也说明语义制约语法。

五、实例五:下面的d句为什么不能用副词“到底”?


下面是袁博平(2023)举的例子:

a.他为什么去剑桥?vs 他到底为什么去剑桥?

b.他怎么去剑桥?vs 他到底怎么去剑桥?

c.他为什么去剑桥了?vs 他到底为什么去剑桥了?

d.他怎么去剑桥了?vs 他到底怎么去剑桥了?

a、b、c、d各例左边的句子都是特指问句,右边的句子都在左边原句里加进了表示追究的副词“到底”。很明显,a、b、c各例加进了“到底”,句子都能成立,可是d例加进了“到底”,句子不能说。这是为什么?怎么解释?袁博平先生的解释是:d句里的疑问代词“怎么”是用来追问原因的,用“怎么”来追问原因,具有“反预期”的语义特征,即所说的事情并非预期的;而副词“到底”具有“急切追究”的语义特征。d句里的“怎么”和“到底”各自所具有的语义特征不能共现所以d例中使用“到底”的句子不能说。我同意袁博平先生的解释。


词在某语境下使用所具有的语义特征,这当然也是语义。“实例五”的语法现象表明也是语义制约语法。

六、实例六:“我在屋顶上发现了小偷”为什么会有歧义?


“我在屋顶上发现了小偷”,可以有多种理解:

(一)“我”在屋顶上,“小偷”不在屋顶上。类似的例子如:

(1)我在飞机上发现了敌人的坦克部队。

(二)“小偷”在屋顶上,“我”并不在屋顶上。类似的例子如:

(2)我在抽屉里发现了蟑螂。

(三)“我”和“小偷”都在屋顶上。类似的例子如:

(3)我在海底发现了50年前沉没的潜水艇。

对于这样的歧义句,我们可以用“语义指向分析法”理论[9]来加以解释:状语“在屋顶上”在语义上既可以指向“我”(“我”在屋顶上);也可以指向“小偷”(“小偷”在屋顶上);还可以既指向“我”,同时也指向“小偷”(“我”和“小偷”都在屋顶上)。“语义指向”也是语义的一种呈现方式。显然,“我在屋顶上发现了小偷”之所以有歧义,也跟语义有关。


一句话,语义制约着语法。

七、实例七:鲁迅 《祝福》对祥林嫂的两段描写分析


上面所举的实例仅限于句子,显示在句法范围内语义制约着语法。语法还有另一个层面,那就是“语篇语法”(亦称“篇章语法”)。语言事实告诉我们,在语篇层面,同样是语义制约着语法。这里不妨举鲁迅在《祝福》里对祥林嫂的两段描写。

大家知道,鲁迅的《祝福》通过刻画主人公祥林嫂这个底层劳动妇女的悲惨命运,来解剖旧中国的农村社会,抨击黑暗的宗法制度和吃人的封建礼教。鲁迅采用的是倒叙法——在全文第三段让读者第一次见到的祥林嫂是一个乞丐的形象。


请看鲁迅笔下的描写:

她一手提着竹篮,内中一个破碗,空的;一手拄着一支比她更长的竹竿,下端开了裂:她分明已经纯乎是一个乞丐了。

这段描写使祥林嫂的乞丐形象跃然纸上,活生生地呈现在读者面前,在读者心里留下深深的印象,而这跟鲁迅先生对句式、对词语的精心选择和运用分不开。从句式上来看,鲁迅采用的是一个小句接一个小句的流水句。先看分号前的句子,各小句的描述宛如现代的电影电视,先用远镜头(她一手提着竹篮),再逐步用一个近镜头(内中一个破碗),再一个近镜头(空的),层层推进;再看分号后的句子,也是层层推进——先一个远镜头(一手拄着一支比她更长的竹竿),再一个近镜头(下端开了裂);最后全镜头推出(她分明已经纯乎是一个乞丐了)。从词语的运用上来看,选用“竹竿”,而且在“竹竿”前用了个修饰语“比她更长的”,更凸显了祥林嫂的乞丐形象。而后再接个小句“下端开了裂”,说明祥林嫂沦为乞丐已很长时间了。如果将分号前后的句子都改为长句——“她一手提着个内中有个空的破碗的竹篮,一手拄着一支比她更长的、下端开了裂的竹竿”——那就索然无味了。


再看另外一段描写:

这一回她的变化非常大,第二天,不但眼睛窈陷下去,连精神也更不济了。而且很胆怯,不独怕暗夜,怕黑影,即使看见人,虽是自己的主人,也总惴惴的,有如在白天出穴游行的小鼠:否则呆坐着,直是一个木偶人。不半年,头发也花白起来了,记性尤其坏,甚而至于常常忘却了去淘米。

这段话是描写祥林嫂听了柳妈的话到土地庙捐了条门槛,从而又对生活充满了希望,但封建礼教还是容不得她,给了她新的致命的打击,使她生活的最后一线希望遭到破灭,随之发生一蹶不振的变化。大家知道,关联词语的作用在于显示句与句之间的逻辑联系,适当运用关联词语可以使说的话、写的文章脉络清楚,增强逻辑力量;但在一般文艺作品中不宜用得太多,用多了,动不动来个“因为……所以……”“虽然.….但是……”“不但……而且.……”,这不仅会使语句显得啰唆,而且会使话语不活泼,不生动。可是鲁迅先生在这不长的三句话里,故意一连用了十几个关联词语,非常有表现力,不仅层次分明地描绘出了祥林嫂在封建礼教的打击下所发生的急剧变化,而且渲染了一种气氛,对于刻画祥林嫂越来越衰者、胆怯、呆板、麻木的生态,收到独特的效果。


上述两段对于祥林嫂的描写都涉及语篇语法。语篇语法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句式的选择和运用,同时也重视词语的选择和运用。而上述两段描写告诉我们,在语篇组织上,句式和词语的选择、运用,都要与文章的主题、上下文语境,包括所需刻画的人物形象等相吻合,而这实际上也就是要求文章在方方面面的语义上要达到和谐。

一句话,也是语义制约语法。

八、实例八:两个语篇分析


在语篇组织中,用词也好,选句也好,重要的是要考虑情景语境对语篇的影响与制约。


下面先举朱自清的《松堂游记》,请看描写松堂的一段:

中间便是松堂,原是一座石亭子改造的,这座亭子高大轩敞,对得起那四周的松树,大理石柱,大理石栏杆,都还好好的,白,滑,冷。白皮松没有多少影子,堂中明窗净几,坐下来清清楚楚觉得自己真太小。在这样高的屋顶下,树影子少,可不热,廊下端详那些松树灵秀的姿态,洁白的皮肤,隐隐的一丝儿凉意便袭上心头。

这段描写突出的是松堂之凉快,但作者主要不是采用直书的手法,而采用衬托的笔法-一是通过说明松堂之高大轩敞来衬托松堂之凉快;二是通过刻意叙说那松堂的大理石柱、大理石栏杆,而且只用“白,滑,冷”三个字加以描写,来衬托松堂之凉快;三是通过描述松堂四周的松树那灵秀的姿态和洁白的皮肤,来衬托松堂之凉快,致使松堂游览者(亦即作者)感到“隐隐的一丝儿凉意便袭上心头”。其中特别引起大家赞叹的是那“白,滑,冷”三个字,认为这是“着意经营的妙笔”,因为这三个字既写出了大理石柱、大理石栏杆天然的特性,也跟下文“洁白的皮肤,隐隐的一丝儿凉意便袭上心头”相合拍。无怪乎朱德熙先生认为这三个字“足见匠心,可是看不见斧凿之痕"[10]。更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写松堂之凉快正与文章开头“去年夏天,我们和S君夫妇在松堂住了三日”这一句相照应。我们试想,如果大冬天来游松堂,也着意写松堂之凉快,也用“白,滑,冷”三个字来描写松堂的大理石柱、大理石栏杆,那肯定就不是妙笔而是败笔了。这说明,在语篇组织中,用词选句都要服务于文章的立意。“立意”是语篇层面的一种语义,因而这也正说明语义也制约着语篇语法。


再举一个语篇:鲁迅的《秋夜》。大家都很熟悉《秋夜》开头的一段话: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

有学生不解《秋夜》的开头干吗写得那么“啰唆”,就写“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枣树”不就行了吗?可是所有评论《秋夜》的学者文人,没有一位不称赞鲁迅的那开头开得好。正如叶圣陶所说的,这是“并不寻常的说法,拗强而持异,足以引起人家的注意,而以下文章的情调差不多都和这一句一致”[11]。那位大学生跟学者文人的差异就跟“文化语境”相关。这一点我在《语篇、语境、语义背景和关联理论》[12]一文中做了说明。为让读者明了这里不避重复,略加引用。

鲁迅这篇文章写于1924年9月15日,这时五四运动过去了五年,当时北京处于北洋军阀与帝国主义相勾结的黑暗时期,《新青年》散了,昔日战斗在同一战壕的战友各奔东西,此时鲁迅感到苦闷、彷徨、孤独,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依然在沙漠中走来走去”[13],《秋夜》里所写的“奇怪而高的的天空”,“发出怪异可怖声音的夜游的恶鸟”,以及枣树“落尽了叶子”,枣子现在是“一个也不剩了,单剩干子了”,指的就是黑暗势力以及当时所面临的严峻局面。《秋夜》所写的枣树就象征着鲁迅自己。文章开头的写法正凸显了作者当时那种强烈的“孤独”之感。但鲁迅还始终保持着疾恶如仇、坚强不屈的品格和斗争精神;“最直最长的几枝,却已默默地铁似的直刺着奇怪而高的天空”,这正反映了鲁迅自己虽孤独却仍坚持与黑暗势力战斗。其实,《秋夜》这题目也富有深意:蕴含着时处黑暗时期,而且还将会进入更残酷的“严冬”,但同时也预示着春的到来。那大学生之所以会认为那句话“啰唆”了,只是因为在他脑海里没有那文章的文化背景。


“文化情景”也是一种语义。语篇组织中往往会受到“文化情景”这种语义的制约。

九、古汉语语法呢?


德国汉学家何莫邪先生的《古汉语语法四论》,举了很有说服力的例子说明古汉语表示总括的副词“皆”和“悉”用法有区别——副词“皆”属于“主体量化词”,主要量化主体;副词“悉”则属于"客体量化词”,主要量化客体。“上皆爱下”和“上悉爱下”看着一样,实质不同——“上皆爱下”里的全称量化词“皆”是量化主体“上”,意即“所有/每个在上者都爱护其在下者”;而“上悉爱下”里的全称量化词“悉”则量化客体“下”,意即“在上者爱护其所有下位者”[14]。下面的例子也很说明问题:

(1)诸男皆尚秦公主,女悉嫁秦诸公子。(《史记·李斯列传》)

例(1)“皆”量化主体“诸男”,“悉”量化客体“诸公子”[14]。但是,“皆”也有条件地量化客体——当主体是不可量化的专有名词,“悉”可换用“皆”来量化客体。[14]例如:

(2)项羽乃悉引兵渡河,皆沉船,破釜甑。(《史记·项羽本纪》)

(3)孙子皆杀之。(《左传·襄公十四年》)

而“悉”也有条件地量化主体,那就是在“嵌入式宾语小句中”[14]。例如:(4)王命众悉至于庭。(《尚书·盘庚上》)

(5)使吏召诸民当偿者,悉来合券。(《战国策·齐策四》)

“皆”和“悉”的区别显然跟它们各自的语义指向特点和各自所指向的对象的意义有关,无疑也可视为语义制约语法。

再譬如,古汉语中宾语可以前置,但前置是有条件的。第一个条件,宾语由疑问代词充任。例如:

(6)吾谁欺?欺天乎?(《论语·子罕》)

(7)沛公安在?(《史记·项羽本纪》)

(8)治国何患?(《晏子春秋·内篇问上》)

请注意例(6),前后两个问句动词都是“欺”,前一个问句,疑问代词“谁”作“欺”的宾语,前置了;后一个问句,名词“天”作“欺”的宾语,就不前置。第二个条件,句子是否定句,且代词作宾语。例如:

(9)不惠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论语·学而》)

(10)不吾知也!(《论语·先进》)

(11)以吾一日之长乎尔,毋吾以也。(《论语·先进》)

请注意例(9),前后两个小句都是否定句,动词都是“知”,但前一小句代词“己”作宾语,就前置;后一个小句是名词“人”作宾语,就不前置。


上面所说的宾语前置的两个条件——疑问代词作宾语,否定句且代词作宾语,那“疑问”“否定”“代词”都属于语义条件,这也表明古汉语里的宾语前置也是由语义决定的。

总之,现代汉语也好,古代汉语也好,都是语义制约语法。

“非形态语言”的汉语如此,“形态语言”的印欧语呢?何尝不是如此!印欧语的词语的形态及其变化,印欧语的轻重音,哪个不受语义支配?毫无疑问,都是语义制约语法。

十、“语义制约语法”的背后


实例很多很多,限于篇幅只举上面这些,但足以说明语义和语法(包括造句法和语篇语法)的密切关系,一句话:语义制约着语法!这也让我们认识到,语法问题,说到底,或者留有余地地说,在很大程度上,是个语义问题;语法的种种现象,最后主要都得从语义上去解释[15-16]。


所谓“语义制约语法”,最根本的,不管句子或语篇,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的语义,要求都得处于和谐状态,即都要遵循“语义和谐律”这一人类语言中最高的语义原则[17-18]。那么“语义和谐的机制又是什么呢?”好像应该是句子的各个要素之间要达到“最佳关联性”。这一点是我们看了法国斯珀伯(Dan Sperber)与英国的威尔逊(Deirdre Wilson)于1986年合著的《关联性:交际与认知》(Relevance: Communication and Cognition)[19]之后所认识到的。斯珀伯和威尔逊的“关联理论”其核心是两条关联原则(Two Principles of Relevance):(a)关联的认知原则(theCognitive Principle of Relevance),即人类的认知倾向于凡认知所及一定与最大程度的关联性相吻合;(b)关联的交际原则(the Communicative Principle of Relevance),即每一个成功的交际话语都应设想为其话语的“明示”“推理”,都具备最佳的关联性。


他们的主要意图是从认知的角度用“关联原则”(Principle of Relevance)来修正格莱斯(HP.Grice,1975)的会话合作原则[20],认为“认知”与“交际”是紧密相连的,人们的交际总是以认知为取向的,这种认知取向是以认知语境(Cognitive Context)为基础,力求以最小的努力来获得最大关联和最佳关联。斯珀伯和威尔逊的“关联理论”虽然一般认为是一种交际理论,是对格莱斯会话交际理论的补充,但我还是从中受到进一步的启发,悟到“语义和谐律”虽可视为“语义的最高原则”,但“语义和谐的机制”就是“关联”,“关联”可视为人类认知的基础之一。


“关联”这一认知基础无疑来源于客观世界——天地万物,大千世界的种种事物、种种现象,皆相互联系,最为核心的关系是因果关系。力学界都知道,笛卡儿最先提出了“因果链条假设,认为“物质世界是按照因果机械规律运行的”。牛顿的研究成果证实了这一假设,并成了物理学的一个信念,牛顿经典力学成了体现这种信念的第一个成功的范例。显然,“语义和谐律”和“关联理论”实际都符合物理学的这一基本信念,都基于人的经验。我们从事语言研究特别是从事语义研究和认知研究,从事语言教学,就很需要有这种“语义和谐”意识,需要有这种“关联”的意识[21]。“语义和谐律”,实际就是要求言语表达的方方面面都力求达到最大关联最佳关联。


那么,“最佳关联性”的背后又是什么呢?我觉得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因此,恩格斯说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的科学”。

余论


认识“语义制约语法”很重要,这就要求我们考察、描写某个语法现象也好,解释某个语法现象也好,都别忘了语义,不但不能忘,而且要自觉地追究语义是如何制约语法的。当然说说好说,真要做起来会很难,特别是要追究语义是如何制约语法的。原因是说到语义,大家都会觉得那实在太复杂、太难以研究了。语义,犹如流沙,难以把握,不经意地就给漏掉了;语义,简直是个泥潭,一旦陷入,不能自拔;语义,酷似可怕的黑洞,一旦进去,可能就查无音信。所以,虽然语义研究有悠久的历史,并且20世纪60年代以来语言学又从句法研究逐渐转向语义研究,但是语义研究目前可以说还处于探索阶段。再者,研究语义不只是就语义研究语义,得与哲学、心理学、逻辑学、人类学、信息科学等结合起来思考探究,需要“放开眼去,进一步观察与语义、语义学有关的其他领域里的一切问题”[2]。不过,既然已经逐步意识到语法问题说到底主要是个语义问题,那么语义问题再难我们也要去研究,去探索。李葆嘉说得好:“有人把语义比作'流沙’,有人把语义比作'泥潭’,有人把语义比作’黑洞’,成长中的南京语义学派的口号是——穿越语义研究的'沼泽地’。”[22]汉语研究者要有这种气派!

参考文献


[1]杨升初.关于汉语语义学的对象[M]//杨升初,李伯超.汉语语义学论文集(上).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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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俭明教授文章推荐之三

语义制约语法刍议




太湖之滨,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洞庭东山,是恩师陆俭明教授的出生地。2015年11月,我们几名弟子陪着陆先生和师母马真先生一起到东山探访旧迹,陆先生指着一处房子说:“那个位置就是我家过去租住的地方,那时家里穷,根本没有自己的房子。”

1955年高三毕业时,陆先生原本想报考清华大学电机系。可临报名,校长及班主任却动员他报文科:“现在国家需要文科人才,你语文学得不错,文笔也可以,组织上希望你报考文科。”陆先生听完,二话不说就同意了。

“那时候,国家的需要就是我的志愿。特别是对我来说,对党一直有一种感恩之心,因为解放了,我才有了上大学的机会。”陆先生回忆说。1955年9月,他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制五年。1960年7月本科毕业后留校任教,直至2010年9月退休,整整从教50年。


才    华



进入北大后,中文系举行迎新会,系主任杨晦教授说了几句欢迎词之后,话锋一转:“你们到北大中文系来都是想当作家的吧?今天我先给你们泼一盆冷水——北大中文系从来不培养作家。北大中文系是为国家培养研究中国文学、研究汉语方面的研究人才以及新闻工作者的。”

汉语言文学专业到三年级时,要分文学和汉语两个专业方向。系领导又来动员已是党员的陆先生:“现在报汉语专业方向的人很少,你能不能带个头报汉语方向啊?”“既然组织上要我报汉语方向,那就汉语方向吧。”于是,陆先生进入语言学这个领域。后来,他甚至庆幸自己的选择,语言学更接近理科,一篇文章出来,只要是以语言事实为依据,有理有据,不要说一年、两年,十年、二十年都站得住,人家都还要引用。

当时,王力、魏建功、高名凯、岑麒祥、袁家骅、周祖谟、朱德熙、杨伯俊等先生都承担了语言学方面的本科生课程。在诸多大师的引领下,陆先生很快对语言研究产生了浓厚兴趣,并展露出过人的才华。



陆先生独立研究的第一篇成果是1959年10月在《中国语文》上发表的《现代汉语里面一个新的语助词“看”》。那时,他还是个本科生,当时有一部《现代汉语》教材把“试试看”分析为连动结构,将其中的“看”视为一个实义动词;同时,语言学家林汉达先生在《动词的连写问题》一文中将“看看看”看作北京话里动词的双重叠形式。

对于这样的处理,陆先生有疑问:“试试看”中的“看”毫无动作义,能将“试试看”处理为连动结构吗?如果“看看看”是动词“看”的双重叠式,那么为什么只有“看”有这样的重叠式,而其他单音节动词都没有这样的重叠式?为此,他收集了现代汉语中的大量例句,从语音形式、语法意义和语用特点等方面对“试试看”和“看看看”里后面那个“看”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分析,并初步考察了这个“看”的历史发展。最后认为,尽管“看”原本是个动词,但在“试试看、尝一尝看”和“看看看”这样的结构中,“看”已经虚化为表示试探语气的助词。

虽然这只是一位年轻学子的文章,但由于论证充分,分析得当,其观点和意见为汉语语法学界普遍接受。这篇处女作也成为陆先生日后科研的奠基之作。



1961年,朱德熙先生在《中国语文》上发表了在学界引起极大反响的《说“的”》一文,将现代汉语里使用频率最高的“的”(包括处于状语末尾的“地”)分析为形式相同的三个语素:“的1”是副词性语法单位的后附成分,“的2”是形容词性语法单位的后附成分,“的3”是名词性语法单位的后附成分。“这种分析方法的实质是把两个带‘的’的格式语法功能上的异或同归结为后附成分‘的’的异或同。”这套分析方法显然是借鉴了美国描写语言学替换分析法和分布分析法。《说“的”》虽然只讨论了一个“的”字,却涉及语法研究的整个方法论问题,特别是如何确定语法单位的同一性问题。论文发表后立刻引起整个语言学界的注意,围绕它展开了语法研究方法论问题的探讨。

陆先生积极参与了这一讨论,并在朱先生指导下于1965年发表了《“的”的分合问题及其他》(载《语言学论丛》第5辑)。同年年底,他带学生赴全国拼音扫盲模范县——山西省万荣县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地调查,回来后立即写了《对语言学面向农村、面向实际的一点体会》,发表在《中国语文》1966年第2期上。

但是,由于“文化大革命”,陆先生的教学、研究工作不得不中断,直到1978年高等学校恢复招生。他一心想把失去的时间抢回来,天天开夜车至深夜两三点钟。仅1980年一年,就在《中国语文》《语言学论丛》《语言教学与研究》等刊物上接连发表6篇文章。其中《“还”和“更”》《汉语口语句法里的易位现象》受到学界重视与好评,特别是《汉语口语句法里的易位现象》,这是他在汉语口语语法方面最有影响力的一篇文章,迄今引用率都很高。

之后,陆先生几乎每年都有数篇论文发表。


挖    掘



陆先生深受老一辈语言学家影响,非常重视对语言事实的挖掘。可以说,他前期(2000年之前)的研究工作,侧重在从语言实践活动中发现问题,挖掘语言事实。1980年他发表的《汉语口语句法里的易位现象》(《中国语文》1980年第1期),所谈论的语言现象就是乘公共汽车时听人家说话而注意到的(“你买票了吗?”“买了,我。”)。

1982年,陆先生到北京语言学院(现为北京语言大学),为越南汉语教师代表团做汉语语法教学问题报告。报告结束后,一位越南老师问了他一个问题:《孔乙己》开头有句话“鲁镇的酒店的格局与别处不同”,“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在层次上该如何切分?



陆先生脑海中闪现出许多类似的例子,如“我的哥哥的钱包”“王敏的弟弟的同学”等,于是对大家说,“我觉得应该是先把最后一个名词切分出来,再一步一步往下分析。”之后,他琢磨这个问题,并从中悟出一个想法:如果多个名词形成的“定中”偏正结构,各个名词之间是层层领属关系,那么这种结构在层次切分上,应该都是左向的。

同年在安徽大学参加中国语言学会年会,陆先生利用空闲时间向朱德熙先生就此问题进行请教。朱先生觉得他的想法有道理,可一旁的李荣先生却说“这未必”。李先生举出了一个反例:“父亲的父亲的父亲”,不管从前往后切分(意即“祖父的父亲”),还是从后往前切分(意即“父亲的祖父”),语义组合的结果都是曾祖父。

陆先生一时不知如何对答。但他没停止对这一问题的思考,回到北京后他听从朱先生的建议,把研究范围限定在由指人名词构成的偏正结构上,收集了大量材料,并在朱先生的指导下,认真研究分析,最后证明自己最初的判断是正确的,李荣先生说的反例只是一种偶然的巧合。

这种偶然的巧合即使在严谨的数学中也可能会出现。例如,“‘3+4×1’,不管是正确的先乘后加,还是错误的先加后乘,最后答数都是7。错误的计算思路也能偶然得到正确的结果”。



陆先生最后撰写成题为《由指人的名词自相组合造成的偏正结构》的论文,于1985年在《中国语言学报》上发表。此文至今仍是运用结构主义层次分析法研究汉语结构的经典之作。

1999年,我考上陆先生的博士生,最初的博士学位论文计划是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研究汉语的量范畴。陆先生开始也是认可的。但是,他11月去美国参加了一个学术会议,一回来就给我打电话说:“张璐,你换换研究计划,看能不能用生成语法的原则与参数理论研究汉语的一些移位现象。”



陆先生还带回乔姆斯基最新的The Minimalist Program复印本让我边看边试着翻译。我当时感到十分意外,觉得很是棘手,因为此前完全没有系统学习过生成语法,担心自己能否啃下这块硬骨头。

陆先生知道了我的顾虑,对我说,“寻找一种新的方法、一种新的角度,前途可能有两种:一是最终证明这种方法和思路是可行的,事实的分析能证明这种新方法的解释比前人的分析更好;二是可能此路不通,但那仍旧是有价值的,说明这种理论目前来说,针对汉语解释力不够,就理论和方法本身还需要完善,这也可以给后人一个提示,‘此路不可行’。”

在陆先生的不断鼓舞下,有一天,我在图书馆突然开了窍,博士论文虽充满波折但最终完成,并顺利通过答辩。

陆先生笑称,他自己的英语主要是工作以后自学,不是很好,对于国外新的语言学原文原著只能一点一点地“啃”,不像年轻学者那样可以大口大口地“吃”。但是,陆先生是真的啃透、啃明白了。他为研究生开设“语法分析”专题课,不仅向学生介绍了几乎统治了半个世纪的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句法分析理论,也介绍了当今形式派、功能派、认知派一些较为前沿的句法分析理论,总共将近30种。

大家听了陆先生的“语法分析”课,都觉得这个课有两个特点:一是不空讲理论,总是紧密结合汉语实际,通过运用所要讲的理论方法来解释汉语的句法现象,解决汉语研究中的问题,从而将一个个句法分析理论方法介绍给学生;二是讲得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条理也极为清晰,逻辑性很强,一些深奥的国外语言学理论,经他结合语言事实一讲,大家都能听得懂,听得进去。

陆先生的“语法分析”讲稿,后来被他整理成一部教材,取名为《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教程》,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这部教材立刻受到普遍欢迎,至今已经出到第四版,发行量超过十万,成为高校现代汉语语法专题课的教材或主要参考书,也是高校语言研究和语言教学方面考硕考博的必读参考书。



陆先生对我们说:“对于当代语言学中的某一个理论,我必须自己搞懂了,并联系汉语实际想清楚了,才会拿到课堂上去讲。”

这里不妨讲一个小插曲。

2004年,陆先生去韩国延世大学访问,一位研究哲学的韩国学者找陆先生请教乔姆斯基的原则与参数理论。他对陆先生说:“乔姆斯基的‘原则与参数理论’,我问了韩国好几位从事语言理论研究的教授,他们解释了半天,都说得头头是道,但我听了还是不懂。今天特来向陆教授请教。”

陆先生很客气地说:“请教不敢当,我也不一定能解释得很清楚。”他没直接解释,而是先给这位先生举了两个生活中的例子。首先是交通规则。陆先生对他说:“现在每个国家都会制定严格的交通规则,以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其中有一条很重要的交通规则,就是在双向道路上,同方向行进的车辆必须靠一边行驶。这就是普遍原则。至于靠左还是靠右,每个国家出于民族心理或传统习惯,可能有所不同。比如韩国、美国和中国都是靠右行驶,日本、英国和新加坡都是靠左行驶。这就是参数的不同。”

接着,陆先生又向服务员要了一张正方形的餐巾纸说:“可以做这样一个实验,让班上学生每人拿一张方的纸,然后叫学生按口令折叠。口令有四条:第一条口令‘对折’,第二条口令‘再对折’,第三条口令‘再对折’,第四条口令‘撕掉一个角’。然后叫学生把纸摊开来举起,你会看到学生手上的纸五花八门,多种样子。这表面看来一团乱麻,没有什么规则,实际上里面有规则。那四条指令是原则,但是实施的过程中怎么对折?撕哪个角?会有不同的选择,这就存在参数差异。不同的选择形成不同的条件,最后造成不同的纸样。语言的情况相类似。乔姆斯基提出‘原则与参数理论’,意思就是说,人类现有的6000多种语言,表面看都不一样,但所遵循的原则是一样的,之所以不同是由参数的差异造成的。譬如说‘吃’这个动作,一定有个动作者,有个受动者,即动作的对象,这在汉语和韩语是一样的,这就是共性,就是原则;可是,汉语说成‘金先生吃苹果’,韩语却说成‘金先生苹果吃’,二者不一样,这就是由‘词序’这个不同的参数造成的。当然语言要复杂得多。这一理论也只是一种假设性的理论,是否如此,这正是乔姆斯基所要探究的。”

那位先生听了高兴地说:“这一回我理解了!”

陆先生运用国外语言学理论,从不人云亦云,总是经过自己思考。譬如,认知语言学提出隐喻、转喻理论,陆先生一方面认为隐喻(Metaphor)和转喻(Metonymy)确实都是人类的一种思维方式,是人认识、理解客观世界的一种工具;人类各种语言活动,可以说都是通过隐喻、转喻来体现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但同时他也认为,国外将投射(projection)或映射(mapping)看成是隐喻、转喻的工作机制,这值得商榷。

陆先生提出,在起始阶段似应该作这样的假设:“在人的认知域里,一个认知域可以激活(activate)另一个认知域。”按这个假设,在人的心智中,不同认知域之间首先不是投射/映射关系,而应该是激活关系,也就是一般我们所说的联想(association)关系。他以汉语的实例作了说明,并将看法写成《隐喻、转喻散议》,立刻为《外国语》杂志所看中,在2009年第1期刊登出来。


兴    趣



在外人看来枯燥乏味的语言研究,对陆先生来说却充满了乐趣。他常说一句话:“科学研究的第一要素是兴趣。没有兴趣,科研就会是件苦差事。”作为语言学家,他对语言现象是非常敏感的。在日常生活中,他随时留意着语言使用的新情况。比如上大酒楼、大饭店用餐时,一进门服务员都会热情地迎上前问:“请问几位?”就餐者往往会脱口而出“我们五位”“我们四位”等。



普通人听到这样的招呼,都不会多想。但陆先生却敏锐地注意到这是新用法,因为辞书、语法书和讲汉语量词的论著里,都说这个量词“位”含敬称之意,不能用于说话人自身一方,不会说“我们三位都来自上海。”酒店里的这个应答用得对不对?是什么驱使人们这样回答?

为解决这些疑问,陆先生就到酒店进行了实地调查,假装在门口等人,留意客人进门时与服务员的对话。调查一共注意到163拨客人和服务员的对话,结果发现其中151拨顾客在答话中用了“位”,只有12拨顾客用了“个”。

陆先生又向北京籍的三位语言学家请教,结果他们都认同有这个说法。他最终在《从量词“位”的用法变异谈起》(2007年)中形成了一个看法:在汉语会话中,会话双方在某些词语的选用上会跟随最先发话人,最先发话人用什么词语,在后面会话中就跟着用什么词语。那么,除了Grice和Leech提出的会话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外,根据汉语的语言事实,可以建立起一条新的会话原则“应答协调一致性原则”。

不要认为这个问题到此为止了。2017年2月,我们同门与陆先生、马先生聚餐,陆先生刚从匈牙利布达佩斯参加首届欧洲汉语教学国际研讨会回来。席间陆先生突然说:“对了,你们看这句话该怎么说?当我向你们介绍这次布达佩斯会议的嘉宾发言情况时,是该说‘布达佩斯会议大会发言嘉宾一共有两位,一位是美国斯坦福大学孙朝奋教授,另一位是我’?还是该说‘另一个是我’?”

当时在场的十个弟子不约而同说:“还是应该用‘位’。”陆先生就继续问:“那你们说这里体现了什么原则?”大家还在思考中,有一位弟子抢先回答:“是语义和谐律吧。”当时我思索了一下,比较认同这一看法。陆先生却摇摇头:“恐怕还是‘应答协调一致性原则’。”

虽然当时我们没有再继续大讨论,但现在想来,陆先生是注意到“位”用来自指的话,不仅是在对话中跟随最先发问人用“位”而用“位”,而且也可以站在会话的对方立场上,如果前面使用了尊称“位”,那后续的话语也会沿用前面的表达形式,而不会改用其他量词。这仍然是体现了“协调一致性”原则。

陆先生的研究兴趣不仅仅在于汉语本体的语法研究,进入21世纪后,他对汉语教学、语文教学也投入了很多关注。尤其令人钦佩的是,2010年他75岁退休后,仍坚持思考,笔耕不辍,共发表了上百篇文章。

2015年,陆先生与妻子马真教授合著了《汉语教师应有的素质和基本功》,2018年则出版了《新加坡华语语法》,这是全球第一部对新加坡华语语法进行全面描述的专著。


诀    窍



陆先生从来不以名教授、大专家自居,总习惯说自己是一名北大教员,本职工作就是教学和研究。他多次讲“在教学上,朱德熙先生对我的影响很大”,“听朱先生的课是一种艺术的享受”。当年,他在讲授“现代汉语”基础课前,曾去请教朱先生:“您讲课讲得那么好,有什么诀窍?”朱先生笑着说:“哪里有什么诀窍啊!不过有一点很重要,要多从学生的角度考虑。”

自此,这句话在陆先生的心中留下深深烙印,无论后来在教学、写作,还是作学术演讲,他都时时牢记“多从学生角度考虑”,“多从读者、从听众角度考虑”。

陆先生给本科生讲授“现代汉语”,特别是讲授语法部分时,一学期要让学生做20次左右的练习,每个练习,都是他自己刻钢板,然后送印刷厂印刷。所有练习都由他自己亲自批改。他常说,语言课程一定要让学生做练习,这样才能真正使学生理解、掌握老师所讲授的知识。

陆先生上《语法分析》时,总是课前将自己印制的几页讲义发给大家,上面是本次课程的内容要点和一些例句。《语法分析》是一门研究生课程,由于选课学生多,还有外系、外校来旁听的学生和年轻老师,常常有近百人,即使一次课只有两三页讲义,复印出来数量也很可观。

陆先生每次都是大步流星走进教室,把黑色双肩包放在窗台上,然后从里面掏出厚厚一大摞讲义,这成为他的标准动作。

讲课时,陆先生会时不时走下讲台,站到学生中间随机提问,分析某个句子,或者思考一下某种说法或概念,也常常鼓励学生提问题。遇到学生胆怯,他总会说:“不要怕别人笑话你说错了,也不要怕问问题,老师永远不会笑话学生。”

没退休前,陆先生的学术任务很多,经常是“空中飞人”,他就在飞机上批改作业,认可学生分析的就打个对钩,觉得分析不到位的,就把那部分画出来,加上旁批,让学生自己进一步思考,然后会在第二次课上将普遍存在的问题向大家解释清楚。我迄今仍保留着他给我批改过的作业。



《语法分析》这门课的内容最终形成了陆先生的经典之作——《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教程》。从2003年第一版起,这部著作不断修订、增删,到2013年已是第四版,每一版都深受广大语言工作者和学子的欢迎。现在陆先生仍打算再次修订,希望进一步补充语言学的新认识,更好反映当今汉语语法研究的最新发展趋势。

陆先生早在1985年年底就被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为博士生导师,但他退休前在北大一共只指导了海内外18名博士生(此外,在武汉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兼任博导时还指导了5名博士生)。每当有人问起为什么只招收那么一点博士生时,他总回答一句话:可能受朱先生影响,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

陆先生从不要求学生按他的观点来设立研究课题。记得我第一次与陆先生见面时,他就向我宣布:“我和你之间有三重关系:在教学上,我们是师生关系,这意味着对你严格要求;在学术上,我们是平等关系,不要认为我说的话都是对的,你不能说个‘不’字,这样我们对话可以变得自在一些;在生活上,我们是朋友关系,你们学生有什么聚会或春游,如果通知我,只要我有时间一定会参加。”

陆先生一直说,搞科学研究必须坚持多元论,必须要有兴趣。所以,我们这些陆门弟子,或秉持形式和结构的研究道路,或侧重语言类型学和语法语义研究,或从事认知语言学研究,或专注中文信息处理,或研究北京话的词汇、语法和历史,或探察汉外对比和语言习得,或深入语言教学研究,或做会话交际分析,等等,真可谓五花八门。

陆先生为人谦虚,当年评上第一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他总说那是因为评奖条件是要给本科生上课满400个学时,“教授当然要给本科生上课嘛”,并多次婉拒了媒体采访。而在陆先生退休之前,大家想给他办荣休纪念会,被他坚决拒绝了。



2015年是陆先生八十华诞,这年我们百般说服,他终于同意弟子们组织一个小型的不惊动外界的祝寿活动。那年11月,近30位陆门弟子及再传弟子相聚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召开了一场小型“汉语研究与汉语教学学术研讨会”。在会上,大家根据陆先生几个重点学术思想展开了各自的报告、讨论,会后弟子们陪着陆先生和马先生畅游沧浪亭、网师园和陆先生的家乡东山岛。那几日,深秋的苏州,阳光和煦、气温宜人,庭院里,太湖边,两位先生温暖亲切的双眸,大家的欢声笑语,给所有人留下了一生难忘的时光。

时光不待人,松柏葆青春。在这篇文章的最后,我们衷心祝愿亲爱、敬爱的陆老师和马老师,春秋永驻,继续为祖国的语言学事业健康地、快乐地工作!


本文来源:《光明日报》,2019年1月14日11版。原题为“陆俭明:语言研究并不枯燥”。图片来源于光明学人公众号。

作者简介:

张璐,女,1999—2003年于北京大学中文系攻读博士学位,师从陆俭明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副教授。本文部分内容参考了《陆俭明评传》《在现代汉语研究的道路上》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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