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能源保障和安全事关国计民生,是须臾不可忽视的‘国之大者’”。《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求“完善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加强能源领域合作平台建设。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武汉涉外仲裁法律服务与东营自然资源、新能源领域资源共享、优势互补,9月7日,武汉仲裁委与东营仲裁委建立涉外仲裁法律服务合作机制。
武汉仲裁委办罗平主任与东营仲裁委办徐晓辉主任签署《武汉东营涉外仲裁法律服务合作备忘录》
聚焦能源领域纠纷化解,武汉、东营两地仲裁机构建立涉外仲裁法律合作,是发展涉外法律服务的又一创新举措,助力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合力。两地共建国际能源仲裁庭审中心,实现“两个结合”:一是将武汉国际仲裁中心、东营仲裁委的公信力与能源产业发展和营商环境建设需要结合起来;二是将武汉国际仲裁中心的涉外法律服务资源、东营仲裁委的优质服务能力与企业解决商事纠纷的具体需求结合起来。双方将进一步强化涉外法律服务合作,加强涉外仲裁人才培养引进,不断提升涉外仲裁法律服务水平,助力涉外法治建设。
湖北省司法厅、山东省司法厅、东营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以及山东石油化工学院、能源企业等代表参加会议。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朱仪就中国企业涉外能源争议应对及风险防范作专题授课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