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30周年
值此之际
2024年9月30日
《法治日报》——法治中国整版聚焦
“武汉仲裁”
拥抱最好的仲裁时代
吴汉东
武汉仲裁委员会主任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资深教授
在人类活动与交往中,难免会产生争议。争议、分歧、纠纷、争端、矛盾,无论称呼为何,当涉及双方权利义务的产生、变更以及消灭时,就可能上升为法律争议,需要诉诸合适的渠道进行解决。诉讼、仲裁、调解和协商都是当今社会广泛采用的争议解决方式。其中,现代仲裁制度是近百年来国际社会在冲突、融合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和平理性解决矛盾冲突的有效机制和法治共识,现已成为全球最受欢迎和最常采用的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
机构仲裁是指当事人将争议提交给常设的仲裁机构,由常设仲裁机构对案件进行受理并进行程序管理的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是规范中国商事仲裁最重要的法律,仲裁法要求当事人必须将仲裁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即进行机构仲裁。
如今,武汉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武仲)走过了27个春秋,回望来时路,展望新征程,具有非凡的意义。
新中国仲裁历史和现状
✦
•
20世纪50年代初,新中国百废待兴。尽管当时国内各项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但鉴于国际经济交往的需要,国家于1952年开始组建相关机构,研究国际贸易形势及相关法律制度。
✦
•
1987年,中国加入1958年在纽约通过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即《纽约公约》),中国商事仲裁的发展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
✦
•
1995年仲裁法实施后,全国许多设区的市陆续组建了仲裁机构。经过30年的发展,中国仲裁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取得了很大成就,中国用30年的时间,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仲裁大国。目前,我国共有280多家仲裁机构。截至2023年,全国仲裁机构办理仲裁案件累计超500余万件,总标的额8万多亿元人民币(以下金额均指人民币),其中2023年受理案件超过60万件,标的额超过1.16万亿元。过去十年间中国仲裁案件数量增长近5倍,仲裁标的额增长8倍,案件当事人涉及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国际经贸往来提供了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党中央对仲裁事业的重视
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中国式现代化要求有现代化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需要在法治的环境下进行。而仲裁制度作为国际通行的争端解决方式,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国际经济有序交往的重要法治保障。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行了战略部署。《决定》4次提及“仲裁”,多项内容涉及仲裁制度,并明确提出要健全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制度,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已被列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任务。
党中央对仲裁事业的重视由此可见一斑,中国仲裁事业正迎来最好的发展机遇。
武汉仲裁实践
仲裁机构是中国仲裁事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仲裁机构有动力也有能力为仲裁事业的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这是中国仲裁机构的历史使命。
✦
•
武仲作为中国仲裁事业的重要推动者和主要参与者,致力于打造“立足中部、引领国内、面向全球”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自1997年成立以来,作为武汉地区唯一依法设立的民商事仲裁机构,武仲始终秉承“公正、廉洁、专业、高效”原则,公正是基础和核心,高效是竞争之本,专业是活力之源,廉洁是底线。武仲着眼于提高仲裁案件质效和强化仲裁公信力,努力打造现代化、专业化、国际化和智能化的商事仲裁机构。
✦
•
截至2023年底,武仲共受理仲裁案件245817件,标的额2258.86亿元,受案数量和案件标的额在全国280多家仲裁机构中连续多年名列前茅;历年审结案件的总体调解和解率在60%以上。
✦
•
近年来,武汉仲裁事业蒸蒸日上,发展势头强劲。受案量和受案标的屡创新高,近三年累计受理仲裁案件数36626件,标的额536亿元,在国内15个副省级城市中位居前三;仲裁公信力不断提升,多年蝉联“全国十佳仲裁机构”,当事人市外约定率达到72%;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独具特色的“诉讼+调解+仲裁”模式获得湖北省委政法委主要领导高度认可;以仲裁国际化探索助推湖北加速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2022年8月,武汉国际仲裁中心挂牌成立,是我国中部最早挂牌国际仲裁中心的实体机构,以“走出去”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逐步实施国际仲裁合作平台建设,目前已办理涉外案件500多件,标的额40余亿元;强化涉外人才培养,现有仲裁员1151名,涵盖金融、建设工程、国内经贸、知识产权等20余个领域,涉及美国、新加坡、加拿大等多个国家,具备涉外仲裁能力的仲裁员占比34%,仲裁秘书占比50%,武仲还与多家国际知名机构、国内外知名院校建立协作机制,培养涉外法治人才。
未来,武仲将紧紧围绕《决定》精神,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主动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为知识产权、数字经济、“双碳”、新能源等领域提供高水平仲裁服务,践行“专家仲裁、数字仲裁和绿色仲裁”的理念,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仲裁在我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中法治保障作用的工作方案》,建立数字经济仲裁法治工作联席机制,保障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发展。二是高质效化解民商事纠纷。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更快、更优的纠纷化解机制;配合即将出台的民营经济促进法,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三是助力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按照武汉市委、市政府部署,加快建设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推进武汉国际性区域仲裁中心建设,补齐涉外法律服务短板。
武仲将在新的征程上,以更大力度提升仲裁公信力、扩大国际影响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武汉仲裁力量,拥抱最好的仲裁时代!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