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
东平县人民法院发布
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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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在执行(2024)鲁0923民初239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韩洪云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定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韩洪云,女,1974年08月07日出生,住东平县沙河站镇林海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740807xxxx。
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韩洪云财产线索,并经核查属实执行到位的,对举报人给予人民币2000元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8-2872935
联系人:东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来源 / 东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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