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
泰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泰安市黄河流域水行政
泰政办字〔2024〕21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泰安市黄河流域水行政
联合执法协作平台的通知
各级各涉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落实,为建立黄河流域水行政联合执法协作机制提供有力保障。要加强统筹协调,密切协作配合,积极对接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常态化开展执法情况通报和执法信息共享工作,协调解决各类执法重大事项,确保联合执法协作机制高效有序运行。要加强水行政联合执法工作的宣传引导,及时准确解读相关政策法规,总结发布典型案例,积极宣传工作成效,提高公众法治意识。要切实发挥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营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良好氛围。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5日
来源 / 泰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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