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初评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初评通过的项目予以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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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来源:福建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