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原卫生部《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报名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师承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
2.师承人员的指导老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医类别中医、蒙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2)从事中医、蒙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蒙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
(4)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
(5)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能够完成教学任务。
3.师承人员应当与指导老师签订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师承关系合同。师承关系合同应当经旗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跟师学习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
4.指导老师同时带教师承人员不得超过两名。
5.申请参加出师考核的师承人员,填写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并经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申请。
(二)申请确有专长考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从事中医、蒙医临床实践5年以上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中医蒙医诊疗技术。
3.申请确有专长考核人员,填写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并经所在地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需提交的资料
(一)申请出师考核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1份;
2.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一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
4.学历或学力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蒙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蒙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原件);
6.经公证的师承关系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
7.每位申请人须将资料装一纸质档案袋内,档案袋封皮注明申请人本人姓名。
(二)申请确有专长考核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1份;
2.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一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
4.申请人所在旗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从事5年以上中医蒙医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年限的材料(原件);
5.两名以上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中医蒙医传统医学诊疗技术证明材料以及这两名执业医师的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30份证明确有专长人员技术专长疗效的病例资料及诊疗患者评价材料。
7.每位申请人须将资料装一纸质档案袋内,档案袋封皮注明申请人本人姓名。
三、申报人员报名审核与考核时间
1、各旗区卫生健康委对辖区内申报人员进行现场申报资料审核,申报人指导老师、推荐老师必须到场现场确认,并签署承诺书。审核完成后,将初审合格人员、指导老师和推荐医师信息,在申请人长期临床实践地、居住地进行公示。
请报考人员于11月8日前将材料按时报送至鄂前旗卫健委三楼医政医管和行政审批股(1)办公室,公示后,将初审合格人员汇总表加盖公章及其申报材料(每位报考人员必须单独提供一个装其报考资料的纸质档案袋)于11月15日前统一报送至市卫健委中医药管理综合科复核。
2、具体认定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下文通知。
鄂前旗联系人:张巧丽
联系电话:7623729
附件:
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doc
2.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doc
鄂托克前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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