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南通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教育   2024-11-13 21:49   江苏  




2025年常州市教育系统

“优才计划”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吸引热爱教育事业、学业成绩优、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常州市教育系统工作,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我市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52名教师(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校2025届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2.普通高校2024年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且报名时为失业状态的人员;
  3.2024年1月1日以后毕业并在2024年11月14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报名时为失业状态的国(境)外留学研究生;
  4.部分普通高校(见附件2)2025届师范类毕业生报考高中或初中教师岗位,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5.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毕业届数不限。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纪和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1月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9日以后出生)。
  (三)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5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5年7月31日;其他人员须于2024年11月14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11月14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四)学业优异,除博士研究生外,其他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一等及以上奖学金1次或二等奖学金2次(2次奖学金须在不同年级取得);
  2.在“双一流”建设高校(附件4)本科就读期间,获得校二等奖学金1次或三等奖学金2次(2次奖学金须在不同年级取得);
  3.在“双一流”建设高校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校二等奖学金1次;
  4.在“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荣誉或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
  5.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获得相应学科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奖项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
  (五)报考初中、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校教师岗位,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学位,其中:报考中职校公共课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其他职校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六)报考英语教师岗位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5年7月31日。
  (七)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材料(如奖学金证明、师范类专业证明等),须于2024年11月14日前取得。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名时,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教育局(jyj.changzhou.gov.cn)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网址:常州市教师发展信息平台(https://jsfz.czedu.cn/fms/cz/zhaopin.jsp)
  2.报名、照片和材料上传时间
  2024年11月9日14:00—2024年11月14日12:00。
  上传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3.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11月11日9:00—2024年11月14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材料上传要求:
  报名人员请下载《2025年常州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填写完整信息,插入《报名表》中指定材料原件的照片(每张照片不超过500kb),在指定时间内按规定上传至报名网站,材料总大小不超过10mb,材料清单如下: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学位相关证明材料
  ①普通高校2025届毕业生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时为失业状态的,还须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时间为毕业后至报名时)和本人实际报名前的离职证明。
  ③国(境)外留学人员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其中: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时为失业状态的,还须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时间为毕业后至报名时)和本人实际报名前的离职证明。
  (3)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人员可暂不提供);
  (4)奖学金证明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证明或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大赛)获奖证明;
  (5)普通高校2025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还须上传师范类专业证明(要求见附件5,若《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已明确为师范类专业,可不上传);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英语等级证书等)。
  2.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取得考试资格;未在指定时间内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审核不通过,取消考试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参考目录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4.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5.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办法
  1.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于11月15日8:00起登录报名网站打印《2025年常州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公开招聘教师考试通知书》,并携带《2025年常州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及其中上传的材料原件,按时参加考试。考生可根据考试通知书上审核通过的学科岗位,到设置该学科岗位的一个或多个单位报名考试。
  2.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教学能力等综合素养。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3.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和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合格人员取得面试资格。笔试分数不计入最终成绩。
  4.面试采用面谈、教学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5.各招聘单位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现场核验相应资格材料原件并签订就业协议。因未能及时提供就业协议书导致不能现场签约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完成签约工作,逾期视同放弃签约聘用资格。
  6.考试考核时间
  2024年11月16日8:30—2024年11月18日18:00(具体详见各招聘单位现场公告)。
  自2024年11月17日14:00起,各招聘单位可根据考试考核情况分批确定各岗位体检人选,并及时公布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情况,岗位招满即止。
  7.考试地点
  常州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红河路88号),详见现场告示。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本公告拟聘用的博士研究生实行招聘计划单列,不占公告的岗位招聘计划数。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其中,实行“县(区)管校聘”无校籍管理的地区,由相应地区的教师管理部门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学校工作。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服务期满,原则上不得调动到教育系统外单位。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本次招聘实行失信惩戒。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经查实的,或者无正当理由违约的,或者拟聘用公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根据相关规定纳入常州市教育系统失信惩戒名单,失信惩戒期3年,常州市教育局可以在失信惩戒期内取消其再次报考常州市教育系统的资格。
  七、特别提醒
  本次招聘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教育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教育主管部门及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5681322,88807030,85681313,8880577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9)85681366。

招聘工作举报信箱:czsyzpjb@changzhou.gov.cn
  九、本公告由常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5年常州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公开招聘岗位表(内含初中、高中和职业学校2张表)
  2.部分普通高校
  3.2025年常州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4.“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5.师范类专业证明材料说明


常州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7日








江苏省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首轮

面向2025届毕业生

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现面向2025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270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江苏省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首轮面向2025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rsj.nantong.gov.cn)、南通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nantong.gov.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本次招聘不限户籍,须为1988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1983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3.2025届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毕业,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且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双一流”高校毕业生;

(2)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校一等奖学金、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团干)等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或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

(3)师范类专业优秀毕业生。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有过师范专业受教育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委员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职务满1学年(任职时间截至报名之日);②获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③获校级及以上二等奖学金或院系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历可放宽到本科(仅限2025届本科毕业生,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1)获得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一等奖;

(2)部分高校毕业生;

(3)部分师范类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获得过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部分高校及部分师范类普通高校名单详见附件2。

5.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具备教师职业所需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应的专业技能,具有相应层次、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中职专业课教师须承诺于入职之日起三年内取得),届时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主要参考目录为《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需提供成绩单来佐证具体学科方向。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材料(如奖学金证书、获奖证书等),须于2024年11月15日前取得。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5)普通高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

(6)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1.报名与初审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含资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人员在报名截止日期前登录网站:http://zp.ntjy.cn:9527        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

第一批次(西安、北京、南京、武汉、长春、长沙考点):

报名及资料上传:2024年11月11日9:00~11月15日16:00;

资格初审:2024年11月11日9:00~11月16日16:00;

陈述申辩:2024年11月11日~11月17日(每天9:00~16:00);

初审异议处理:2024年11月11日~11月17日18:00。 

第二批次:南通考点执行第一批次未完成计划,报名时间另行公告。

南通市教育局依据本公告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报名人员可于报名后24小时内在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如报名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南通市教育局陈述申辩,联系方式:18912244920、0513-85098840。

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到1:2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各考点岗位变更情况详见后续公告。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13:00-16:00。

应聘人员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和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详细填写在校期间的任职情况、各类奖项荣誉以及实习实践经历等。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获奖、表彰等情况需填写完整,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一致。

上传材料作为资格初审、适岗评价的主要依据,材料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6:00。应聘人员须按照网站提示上传材料。上传照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其他文件格式为pdf,要求清晰、位正。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

必须上传的材料清单:

(1)填写完整的《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首轮面向2025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本人手写签名);

(2)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

(3)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大学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暂未发放的,须出具高校盖章的证明材料,注明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等情况;《就业协议书》暂未发放或网签的,须提供高校盖章的注明签约情况的纸质证明、网签网址并截屏上传网签页面;

(5)大学以来在校期间全部课程及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6)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承诺书及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

其他上传的材料清单(如有则提供):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2)高中学科竞赛获奖证书;

(3)高校学习期间的获奖证书(各级奖学金、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师范生教学基本功竞赛获奖证书等),担任学生干部的任职经历及证明材料,参与各级科研项目、发表论文、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实绩材料(外文材料需翻译成中文同时上传);

(4)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各类等级证书或资格证书等);

(5)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未毕业人员提供入学通知书)。

报名注意事项:同一批次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取消岗位改报名的除外)。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适岗评价

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报名表及佐证材料,招聘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适岗评价,未提供佐证材料的报名信息不作为适岗评价依据。

适岗评价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通过。招聘岗位数量为3个及以上的,根据适岗评价结果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跟进),其余按1:8的比例确定。未达相应比例的,按实确定。

适岗评价成绩及是否入围现场资格复审可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3.资格复审

(1)时间地点: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南通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2)资格复审对象:经报名、资格初审、适岗评价后入围资格复审的人员。

(3)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携带网络报名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适岗评价成绩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如对现场复审结果有疑义,可当场陈述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4.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交纳面试费100元,按要求参加面试。面试主要采用模拟上课形式,考核应聘岗位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5.现场选岗签约

各岗位总成绩按适岗评价、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比例合成(所有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仍相同者安排现场加试),选岗现场公布成绩及名次。根据各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岗签约对象,招聘工作小组现场收取考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并组织选岗,确定拟签约学校,完成签约手续。如有放弃的,可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有效递补。签约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6.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南通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须参加各招聘学校的跟岗实习,其中师范专业毕业生不少于2周,非师范专业毕业生不少于4周,跟岗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7.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跟岗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应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在公示结束后凭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在2025年8月底前办理完成入编手续。因个人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应服从教育主管部门统筹管理和聘用单位工作安排。初中学校实行联合体管理模式,被聘用人员应服从联合体统筹调配,否则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1.考生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考试作弊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发生提供虚假信息应聘、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签约后不履行协议等情形的考生,3年内不得在南通教育系统应聘。

2.本次招聘均不指定大纲、教材、辅导或复习用书、参考资料等,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3.考生应及时关注南通教育局通知或网站相关信息发布。在各个招聘环节,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未按照要求参加招聘任一环节,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4.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南通市教育局必要时将适当调整有关工作安排,请应聘者关注南通市教育局网站通知公告。

五、监督与咨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本《公告》由南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南通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13-85098840、18912244920,联系邮箱:ntjszp2025@126.com。监督举报电话:0513-85215749(南通市纪委监委派驻南通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13-85098850(南通市教育局监督与审计处)(仅限工作日9:00-17:00)。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附件:

1.江苏省南通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首轮面向2025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

2.部分高校及部分师范类普通高校名单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5日








深耕长三角选调生与人才引进

追本溯源 真才实学

正本清源 求真务实

全国定向选调领军品牌

江浙沪本地咨询服务企业

since2015

和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休戚与共

与定向选调考试同频共振


双一流定向选调
定向选调领军品牌,全国最早服务江苏名校优生选调、浙江定向选调、上海选调的考试咨询服务企业,主要服务江浙沪央粤皖鲁等省份选调生公务员及人才引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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