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法官法第三十一条
作者: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中国法官文联书法专业委员会会员 陈炎权
法官法第三十一条 对法官应当有计划地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
作品:法官法第三十二条
作者:河南省书法家协会会员 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 薛冰
法官法第三十二条 法官培训情况,作为法官任职、等级晋升的依据之一。
作品:法官法第三十三条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蒙花莉
法官法第三十三条 法官培训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培训法官的任务。
作品:法官法第三十四条
作者: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书记员 蔡慧敏
法官法第三十四条 法官申请辞职,应当由本人书面提出,经批准后,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免除其职务。
作品:法官法第三十五条
作者:中国法官文联书法专业委员会会员 河南省书法家协会会员 石博仁
法官法第三十五条 辞退法官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免除其职务。
编辑|韩玉婷 刘丹 罗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