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编制!工作地点在丽水、青田!

民生   2024-11-02 16:35   浙江  




丽水


招聘高校优秀毕业生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丽水市教育局组织直属学校面向普通高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就赴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计划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办学需求,拟招聘高校优秀毕业生共65人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02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5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部分岗位符合丽水市教育人才类别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详见附件2)。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4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需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合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6.身体健康,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03
招引程序及办法

本次赴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校优秀毕业生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丽水教育网(http://jyj.lishui.gov.cn)、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浙江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zjnu.edu.cn)等发布本次招聘公告。后续招聘过程有关公告或信息在丽水教育网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


(二)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8日12:00止,逾期不再接受网络报名。报名可扫码或电脑端登陆http://rsgl.zjlsedu.org:8085/login填报。

2.现场报名:时间为11月9日上午9:30-12:00,报名地点为浙江师范大学东体育场招聘现场,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现场报名(确认)人员须提交报名资料原件与复印件。

3.报名资料:①《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3,需本人签字);②本人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报名资格相关佐证材料,有师范类要求的,需提供师范类证明;⑤高校期间成绩证明;⑥各类荣誉、比赛及奖项材料;⑦担任学生会干部等其他材料;⑧其他招聘岗位所需的印证材料。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于11月8日17:00前对网络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请网络报名人员自行在报名系统中查询。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需携带报名所需原件与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浙江师范大学东体育场招聘现场参加资格复审。

现场报名人员在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11月9日上午9:30-12:00。

地点:浙江师范大学东体育场招聘现场。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符合条件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3倍的,由丽水市教育局决定是否核减、取消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采用初试和复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初试采用笔试或答辩的形式;复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1.初试。

(1)笔试。高中竞赛学科教师岗位采用笔试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答辩。其他岗位采用答辩考核方式,答辩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面试环节。根据答辩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答辩地点在浙江师范大学,时间为11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复试。

复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地点在浙江师范大学,时间为11月10日,采用课堂教学考核(模拟上课)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5.考试成绩计算方法。岗位考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考察

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录有关要求和标准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丽水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引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04
其他说明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不予递补。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丽水市相关人才引进政策。


05
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本公告由丽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丽水市教育局0578-2626021、2626020;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丽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8-2626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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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查看附件 




附件1丽水市教育局赴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计划表.xls

附件2教育人才类别.doc

附件3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表.doc

附件4成绩证明(模板).doc

附件5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xlsx








青田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精神和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青田县赴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48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的中小学教师为青田县教育局下属中小学正式公办教师,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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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招聘的岗位、计划及招聘条件等,详见《青田县2024年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见附件1、2)。
















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为18—35周岁(1988年10月31日至2006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

4.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浙江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青田人社公众号、青田教育公众号等。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网络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9日中午12点;现场报名(浙江师范大学师范类专场)2024年11月9日上午9:30-12:00,报名地点为浙江师范大学东体育场,若地址变化请关注浙师大具体安排。现场报名后同时补录网络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网络报名方式如下:

(1)点击网址进行报名:报名链接

https://s9cisrdu74.jiandaoyun.com/f/6720854e070d9bcfa7b0b4b2

(2)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


(3)报名信息及初审状态查询:报名成功后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信息查询。网址查询链接:https://s9cisrdu74.jiandaoyun.com/q/6720854e070d9bcfa7b0b4b2


(查询二维码)


4.报名时须上传或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1)盖好院校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打印稿);

(2)《就业推荐表》(原件所在高校盖章);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

(4)荣誉证书、大学期间成绩证明、获奖证书和资格证书等材料。


师范生还需提供师范类证明;青田县户籍(生源),须提供户口簿原件;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印证材料。


5.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请各应聘人员在此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其中招聘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三)考试


1.考试时间与地点:考生于2024年11月16日7∶30前到青田县教师进修学校(江南实验学校融和楼四楼)报到,地址:青田县瓯南街道江南大道228号。


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携《青田县教育局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件)及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师范生证明、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身份证明、成绩证明、相关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考试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3.考试方式:考生经资格复审后参加专业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择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解除就业协议。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正式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青田人社公众号、青田教育公众号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后按《青田县中小学教师管理工作规定》(青教人〔2020〕9号)执行。

















其他事项

1.2025届毕业生必须在报到前取得《毕业证书》;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必须于2027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否则将予以解聘。


2.青田县户籍以公告发布之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青田县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4.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及信息的变更等将在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青田人社公众号和青田教育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5.本次招聘考务工作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田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青田县教育局 0578—6822583、0578—6824892、0578—6835193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78—6822270


监督电话:

青田县教育局 0578-6830329

青田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0578-6831209


附件:

1.青田县2024年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

2.青田县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专业目录

3.青田县教育局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田县教育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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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查看附件





附件1《青田县2024年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

附件2青田县教育局招聘中小学教师专业目录

附件3青田县教育局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 END —

来源 | 浙丽优学 青田教育

编辑 | 陈芩芩

责编 | 林璐

审核 | 刘献勇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若有侵权请及时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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