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11月24日启用。
启用后将对以下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
②“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③“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④“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⑤“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附件:
鹤城街道:迎宾大道、鹤城西路、鹤城中路、鹤城东路、西门山路、学士路、公园路、圣旨街、宝幢街、横石条街、新大街、前路街、少年宫路、新建岭、龙津路、龙东路、涌泉街、鸣山路、东山路、校场路、塔山路、消防路、马鞍山路、体育馆路、杏林街、高樟线、临江西路、临江东路、鹤温路、高安街、水南村头公路、水南村公路、江南大道、秦观路、伯温西路、伯温东路、太鹤路、书院路、望湖路、望鹤路、青岱路、石锦路、香安街、潘桥街、雅岙路。
高湖镇红黄线与桐川新桥交叉路口、海口镇G330国道与海口大桥交叉路口、鹤城街道S333省道与鹤温路交叉路口、石郭村洞合线与青岱路交叉路口、塔山大桥与国道G330线交叉路口、迎宾大道高速路口、仁宫乡永庆线慈溪大桥路口、潘桥街与青岱路交叉路口、鹤城中路与龙津路交叉路口、秋高线与小五线交叉路口、鹤温路与高安街交叉路口、安定东路与处州街交叉路口、青岱路与香安街交叉路口、鹤城中路与新大街交叉路口、高樟线与新大街互通路口、迎宾大道与省道333线交叉路口、秋高线彭括大桥路口、S333省道与高安街交叉路口、S333省道温溪高速路口、油竹街道江滨路与东赤大道交叉路口、油竹街道秋高线四都港大桥路口、国道G330线与书院路交叉路口、船寮镇国道与省道交叉路口、安定东路与繁华南路交叉路口、高樟线与临江东路互通路口、鹤城东路与鸣山路交叉路口、腊口镇麻植大道与同心大街交叉路口、石锦路与香安街交叉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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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青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 | 朱超艳
责编 | 林璐
审核 | 刘献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