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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防范清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甘谷县公安局西城派出所紧盯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不放松,强化对辖区旅馆业的规范管理,严厉打击旅店业未落实实名制度登记的违法行为。近日,西城派出所持续发力,查处1起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
11月4日,西城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某酒店未按规定登记、上传住宿人员信息,发现线索后,民警立即开展相关工作。面对调查,酒店工作人员对自己未上传住宿人员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西城派出所依法对该酒店前台工作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下一步,西城派出所将继续常态化加强辖区旅馆业检查力度,坚决落实旅馆业在住宿登记实名制度,为维护辖区治安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相关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