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省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2023年全省共申报产生42类危险废物1291.9万吨(含经营单位次生危险废物,除HW20、HW25、HW28、HW30),较2022年产生量略有增长,产生量居前五的分别是HW34废酸337.15万吨、HW11精(蒸)馏残渣237.4万吨、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166.8万吨、HW18焚烧处置残渣128.4万吨、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70万吨,占总产生量的72.7%。
二、利用处置能力情况
2023年,全省实际利用处置危险废物1350.6万吨(含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其中,企业委外利用处置751.8万吨,自行利用处置598.8万吨,年末共贮存危险废物308.8万吨(主要为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274.24万吨、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9.35万吨、HW18焚烧处置残渣7.6万吨)。
截至2024年6月底,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3679.8万吨/年,包括产废企业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能力1562.4万吨/年;持证企业集中利用处置能力2117.4万吨/年。其中持证企业利用能力1491.6万吨/年,平均运行负荷率约22.28%;焚烧能力218.5万吨/年,平均运行负荷率约42.13%;填埋能力158.2万吨/年,平均运行负荷率约61.22%;物化能力105.7万吨/年,平均运行负荷率约11.24%;水泥窑协同处置能力123.7万吨/年,平均运行负荷率约19.88%;其他处置能力19.7万吨/年。全省危险废物小微单位集中收集转运能力676万吨/年,平均运行负荷率约8.4%。
从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及设施运行情况来看,全省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均过剩,特别是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催化剂、废活性炭、铝灰等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及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能力明显过剩。高硅尾渣、焚烧灰渣(含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利用能力仍不足。
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投资建议
(一)不建议建设类。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包括焚烧、填埋、物化、水泥窑协同等处置类项目;能力明显过剩的危险废物利用类项目,重点为废矿物油、废包装物、废催化剂、废活性炭、铝灰、废铅蓄电池等类别危险废物利用项目;危险废物小微单位集中收集转运项目。
(二)谨慎建设类。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完全满足产废企业危险废物处理需求,且处理价格整体不高,建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谨慎新建自行利用处置设施。
(三)鼓励建设类。针对高硅尾渣、焚烧灰渣(含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废盐(除主要成分为氯化钠类)等大量贮存或以填埋为主的危险废物,建设工艺成熟、运行稳定的高标准利用项目;现有危险废物持证利用处置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提标改造等方式,规模化发展、专业化运营,建设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示范性企业,推动提升全省危险废物规范管理及利用处置水平。
END
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固废处置利用专业委员会隶属于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是开展基础性、通用性、综合性标准化科研和服务的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
固废处置利用专委会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指导文件开展服务工作,统筹协调建材行业标准化工作整体规划部署,组织制定和持续完善建材行业专业标准体系;秉承创新的服务模式和个性化订制服务理念,积极响应国家鼓励制定发布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的号召,为建材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标准技术支撑。目前,专委会负责中建材协标准制修订工作、标准推广应用实施、创新技术成果转化、标准化科学研究、合格检测、评估认证、宣贯、培训和解释、提供技术资讯等工作。
“46危废”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平台注明“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中国危废产业网”官方公众号“46危废”独家所有,如需转载或节选,请在线联系主编,转载必须注明出处,违反者必将依法追究责任。
2、“46危废”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主编删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