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广大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既容易引发火灾和伤人事故,又污染空气和危害人体健康,还产生噪声扰民影响群众的生活质量,在禁燃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更是违法违规行为。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防治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使大家能够过一个环保、安全、祥和、喜庆的元旦春节元宵,现向全区广大市民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执行者。请广大市民朋友们严格遵守《赣州市禁限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中明确的禁燃禁放区域、场所和全年禁放的规定,切实履行起公民的社会责任,自觉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
城区禁燃禁放范围:南康中心城区东到南韶高速南康东出口、向阳大道、龙岭工业园东区、赣深高铁沿线,南到苏访贤大道沿线100米范围内,西至赣南大道、康唐路沿线100米范围内(含蓉江街道西华村、莲花村、洋坝村,镜坝工业园西区),北至镜坝703亩集聚区、唐江大岭工业园、章水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唐江镇禁燃禁放区域:西至庄稼大桥,东至上犹江大桥,沿线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广大市民朋友们利用微信群、“朋友圈”、祝福短信等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和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广大市民朋友们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并积极举报非法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朋友们,生命健康要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保障,请大家告别烟花爆竹,从身边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以实际行动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为南康的天空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南康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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