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大力度实施云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云农机〔2024〕4号)精神及市县各级要求,为持续实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全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进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种类
云南省选定中央财政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补贴报废农机种类包括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微型耕耘机(含田园管理机和耕整机)、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茶叶初加工机械、旋耕机等。报废补贴农业机械种类调整工作,根据政策实施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三、报废条件
1.达到报废年限的(详见“云南省农业机械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
2.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的;
3.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4.预计大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价格50%的;
5.未达报废年限,但技术状况差且无配件来源的;
6.国家明令淘汰的。
四、云南省农业机械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五、补贴申请。只报废旧机的机主持有效身份证件、“一卡通”(或银行存折)、《云南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到石林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花庄坡)申请报废更新补贴。报废旧机并同时购买同类新机的机主,还需携带新购机具发票办理补贴申请。
六、申请时间。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通知明确的扩大报废补贴范围、提高报废补贴标准政策实施期限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有符合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申请条件的机主抓紧时间办理报废手续(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办理牌证注销手续)并及时按流程申请办理“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事宜,按照“先申请先补贴、后申请后补贴、不申请不补贴”原则进行,不详之处请咨询各乡镇(街道)联络员。联系方式如下:
鹿阜街道办 李毕峰 13888377150
石林街道办 普文华 13608840564
板桥街道办 孙德华 13398852196
长 湖 镇 保兴贵 13888332530
圭 山 镇 王毕宏 13888121456
西 街口镇 娄毕祥 13888564959
大 可 乡 王 云 13987657498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