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热产品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有奖举报的公告

政务   2024-10-10 19:01   河北  

新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热产品
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有奖举报的公告

为认真落实省、市工作部署,持续强化电热产品质量监管,补齐电热产品行业发展的短板,推动我市电热行业蓬勃向上发展,新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开展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热产品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奖举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在新乐市市区内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热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举报电话提供线索,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88581559

三、举报奖励

对于单位和个人发现并举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热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经调查属实给予1000元奖励。

四、奖励原则和条件

(一)举报奖励原则

1.同一线索由多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多人举报但是举报内容有重大区别对于案件查处确有不同帮助的,按同一举报案件奖励标准,酌情分别给予奖励。

2.举报人应当在被告知奖励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新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凭本人身份证明领取奖励,逾期不领取的,视为主动放弃。

(二)举报奖励条件

奖励举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热产品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明确举报对象,具体举报事实;

2.举报内容未被相关职能部门掌握;

3.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

五、其他事项

新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举报内容及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举报人要对举报行为负责,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新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新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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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新乐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新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胡亚慧
审核|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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