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0日,柴桑区公安局治安大队查处1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事发当日,袁某在快速路上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地点位于柴桑区岳师街道天坡村界内,属于柴桑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目前,柴桑区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袁某作出行政处罚。
2024年12月31日19时50分,沙城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柴桑区某小区楼道口有人正在违规燃放烟花。随即巡逻民警将该人员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调查。经查,违法行为人裘某对其违规燃放烟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柴桑区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裘某作出行政处罚。
对于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
公安机关将保持“零容忍”态度
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
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
以“文明、绿色、健康”的方式
迎接新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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