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级定向师范生就业安置情况公示
根据《江西省定向师范生培养和管理办法(试行)》(赣教师字〔2021〕2号)要求,现将2019级定向师范生就业安置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如人岗不符,未在实际公示学校任教等情况),请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教育厅教师处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复核。
联系电话:0791-86765180;
邮箱:szc2015@jxed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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