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PU电信er:期末考试 诚信赴考 守纪于心!

文摘   2025-01-06 23:00   陕西  

转载自西安工程大学学生工作部

岁末寒意  愈来愈浓

期末考试已然来临

车无辕而不行,人无信而不立

让我们一起

考之以诚,答之以信

在考试中展现真才实学!

复习小妙招

01制定计划

依据考试时间和课程内容,制定详细的复习计划。将复习内容分解成小模块,分配到每天的学习中。

0制作思维导图

把每章的知识点整理成思维导图,以图形化的方式呈现。这有助于理解知识之间的关联,加深记忆。

0整理错题背诵重点

将平时作业和测试中的错题整理出来,分析错误原因。针对错误类型,进行专项练习。对于需要背诵的内容,可以利用早晨或睡前时间背诵,也可以通过默写、背诵接龙等方式巩固。

04合理休息

保持良好的作息,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安排休息时间,避免过度疲劳。

学校考试相关制度


第五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以违反考场纪律论处,经教育不改或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令其退出考场,该科考核成绩记为“零分”,并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一)未带规定的考试证件,且拒不回答监考人员查问的;

(二)不按要求在指定的位置入座,且拒不听从监考人员安排的;

(三)在考场内大声喧哗,吸烟,或有其它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经劝阻不改的;

(四)未将非考试用品放到监考人员指定的地点,经监考人员指出仍不改正的;

(五)用规定以外的笔、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六)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七)在考试过程中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八)不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肆意纠缠、威胁或公然侮辱、诽谤、诬陷监考人员的;

(九)考试期间未经监考老师允许,离开考场的;

(十)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以作弊论处,取消考试资格,令其退出考场,该科考核成绩记为“作弊零分”,并给予记过、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一)偷看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书籍、笔记、字条等行为者;

(二)窥视他人答卷或有意移动答卷,让他人窥视、抄袭的;

(三)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题纸(或答题卡)、草稿纸的;

(五)闭卷考试时,以各种形式夹带、隐带、隐写与考试课程有关内容的;

(六)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学号等信息的;

(七)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八)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

(九)故意损毁或藏匿试卷、答题纸(或答题卡)、考试材料的;

(十)将试卷、答题纸(或答题卡)、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十一)交卷时互相核对且涂改答案的;

(十二)网络课程考试中,采用非正常方式取得成绩的;

(十三)出现雷同等特殊试卷的;

(十四)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期末在即,希望大家都能坚持本心拒绝作弊。作弊看似是取得高分的捷径,实则是无尽深渊,作弊处罚远远高于挂科补考,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

学工君祝愿大家

发挥最佳水平

期末科科高分

坚守本心,遵规守纪

让诚信应考之风

从你我身边掀起

END

转载自西安工程大学学生工作部

制作团队:科协新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宋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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