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南溪这些车逾期未报废、违法未处理→

政务   2024-10-21 14:48   四川  

为加强对逾期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等隐患重点车辆的监督和管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交管六大队现对截止到20241018日已经达到报废标准但逾期未报废及违法未处理(见附图)的部分重点车辆予以曝光。责令车辆所有人及所属企业立即消除安全隐患,并将逾期未报废车辆录入缉查布控系统进行查处,一经发现上道路行驶,将对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对车辆所属企业及车辆驾驶人依法从严追究责任。请车辆所有人及所属运输企业及时办理车辆报废和注销登记手续,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以下车辆逾期未报废



以下车辆违法未处理



交管六大队温馨提示

违法未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和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逾期未报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后,2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市交管六大队)
- END -

猜你还想看


2024全国体育院校篮球联赛综合院校比赛圆满落幕

好消息!企业工资要涨啦!

四川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政策来了→


近期热门视频
更多精彩视频,欢迎关注南溪发布视频号





监制/郭占春 审核/蒋红梅 王浩 责编/武晓明 编辑/张兴兰

南溪发布
南溪发布,提供权威资讯,关注民生发展,搭建互动平台,共创美丽南溪。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