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3日22时许
老窝村村民田某某到老窝派出所求助称
其于11月3日09时许
在老窝街将价值1300余元的核桃
卖给一个自称是云西村村民的妇女
对方采用微信支付后便离开了
当晚
田某某查看微信记录时发现
应支付1300余元费用的核桃钱
对方只支付了130余元
随后其与对方联系时
对方的电话一直处于无法接通的状态
群众的利益无小事
得知情况后
老窝派出所想尽各种办法
最终了联系到购买者的同行人员
并由同行人员转告
购买核桃钱未支付完整的情况
2024年11月4日09时许
田某某激动地给民警打来电话说
对方已经将剩余的钱转过来了
对派出所为其挽回经济损失的情况
表示万分感谢
来 源丨泸水市公安局
责 编丨吴孝煜
审 核丨杨义权
审 签丨师 塬
怒江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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