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集
为进一步规范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工作,加强对我市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评人员(以下简称特种作业实操考评员)队伍的建设管理,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 第30号令)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培训〔2013〕104号)精神,拟面向全市征集特种作业实操考评员,请各地、各相关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职业院校、科研单位积极推荐,动员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参加申请,并于11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江西省特种作业实操考评员申请表》《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等个人承诺书》《个人健康承诺书》)报送至九江市防灾减灾中心应急管理科普科。
联系人:李亮,电话:13979298706
邮箱:545746836@qq.com
一、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无党纪政纪处分和违法犯罪记录,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政策水平,在相关领域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满足特种作业实操考试的相关专业知识;
(三)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从事特种作业相关专业和岗位5年以上,取得过与所考评工种对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或初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获得省(部)及以上与特种作业相关的“岗位能手”“能工巧匠”等荣誉称号的人员;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确因工作需要,条件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能够接受考试机构的考评工作安排,按要求完成考评工作任务。
二、申报材料
(一)《江西省特种作业实操考评员申请表》;
(二)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等证书复印件;
(三)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四)未被公安及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个人承诺书;
(五)个人健康承诺书;
(六)二寸近期白底彩照一张及电子版一份。
三、认定程序
(一)申请(2024年11月20日前)。申报实操考评员资格的人员填写《江西省特种作业实操考评员申请表》,向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在职人员还应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
(二)审核(11月30日前)。市级应急管理部门依据实操考评员任职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人员材料于11月25日前报省厅汇总审核。省厅对各地提交的材料,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初选考评员名单。
(三)公示(12月5日前)。对初选考评员名单进行公示。
(四)培训考核(12月15日前)。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的申请人参加省厅组织的培训、考试。考试合格核发考评员培训合格证。符合考评员基本条件且参加应急管理部干部学院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考评员免于培训、考试。
(五)公告(12月20日前)。对考评员名单进行公告。
附件:
1.江西省特种作业实操考评员申请表
2.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等个人承诺书
3.个人健康承诺书
4.特种作业实操考评员初审情况汇总表
5.特种作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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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沈玉华
审签:万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