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彭阳县住建局关于公开招聘协管人员的公告》的要求,经过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现对彭阳县住建局监察大队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2024年12月1日-2024年12月3日),公示期内请拟聘用人员到彭阳县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采取拨打电话的方式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954-7011520。举报时间为公示期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为便于调查核实,举报人在反映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我单位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将取消被举报人的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