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清华大学学生处通报了近期三名学生的典型违纪情况,其中一名学生多次违规为校外人员报备入校牟利,一名学生于2024年9月私自携带电动车电池入楼,一名学生于2024年11月在外校与他人发生冲突,并在朋友圈发表不当言论,以上三人均被清华大学给予处分。
清华大学称,学校持续开展学生纪律教育工作,引导和帮助青年学生守纪律、讲规矩。为发挥好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现就近期学生典型违纪情况予以通报:
一名学生因多次违规为校外人员报备入校牟利,于2023年10月被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但该生未能充分认识自己的错误,在“黑导”的诱导教唆及侥幸心理的作用下,处分期内再次开始违规报备牟利,2024年6月被发现。根据学校纪律处分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重给予其留校察看处分,并依规取消相关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的申请资格。
一名学生于2024年9月私自携带电动车电池入楼,并在宿舍中厅进行充电,被学生社区工作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发现。根据学校纪律处分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并依规取消相关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的申请资格。
警示:
学生公寓是人群密集场所,安全是必须牢牢守住的底线。根据学校规定,学生公寓严禁携带电动车电池进入,禁止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以及存放电动车电池。
一名学生于2024年11月在外校与他人发生冲突,并在朋友圈发表不当言论,对学校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学校纪律处分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并依规取消相关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的申请资格。
警示:
无论线上线下、校内校外,都应当严于律己、规范自身言行。学校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依据事实,对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严肃处理。
图文来源 | 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