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最新通报:3名学生被处分

文摘   2024-12-11 22:13   天津  


12月2日,清华大学学生处通报了近期三名学生的典型违纪情况,其中一名学生多次违规为校外人员报备入校牟利,一名学生于2024年9月私自携带电动车电池入楼,一名学生于2024年11月在外校与他人发生冲突,并在朋友圈发表不当言论,以上三人均被清华大学给予处分。


清华大学称,学校持续开展学生纪律教育工作,引导和帮助青年学生守纪律、讲规矩。为发挥好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现就近期学生典型违纪情况予以通报:


案例一





一名学生因多次违规为校外人员报备入校牟利,于2023年10月被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但该生未能充分认识自己的错误,在“黑导”的诱导教唆及侥幸心理的作用下,处分期内再次开始违规报备牟利,2024年6月被发现。根据学校纪律处分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重给予其留校察看处分,并依规取消相关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的申请资格。



警示:

学校严禁为他人代为报备或转借、转租入校证件;严禁为他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有偿报备进校活动;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违规带人进校。学校将持续严查、严处违规报备行为,同学们要提高纪律意识,切勿因小失大。




案例二





一名学生于2024年9月私自携带电动车电池入楼,并在宿舍中厅进行充电,被学生社区工作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发现。根据学校纪律处分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并依规取消相关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的申请资格。



警示:


学生公寓是人群密集场所,安全是必须牢牢守住的底线。根据学校规定,学生公寓严禁携带电动车电池进入,禁止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以及存放电动车电池。





案例三





一名学生于2024年11月在外校与他人发生冲突,并在朋友圈发表不当言论,对学校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学校纪律处分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并依规取消相关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的申请资格。



警示:


无论线上线下、校内校外,都应当严于律己、规范自身言行。学校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依据事实,对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严肃处理。

图文来源 | 南方日报

核稿 | 李婧
值班编委 | 张志婷
责任编辑 | 贾磊
内容审核 | 杨璐伊 马静


天商黑板报
天津商业大学学工部(学生处)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新媒体平台,立足于全校师生、校友、社会受众对校内最新资讯需求,帮助您了解我校学生思想教育、学生事务管理、学生助困帮扶、就业创业、国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公寓服务等方面的信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