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守夜” 为平安“站岗”
根据全国公安机关
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安排
邯郸交巡警
开展集中统一行动
屯警路面 严查交通违法
立体宣防 筑牢夏夜“防护墙”
科学调配警力 设置执勤卡点
严查酒驾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全面整治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
案例一
加速闯卡 弃车躲猫猫
男子酒后上演逃跑大戏
地点:浴新大街与北绕道附近路段
案例详情:
案例二
朋友聚餐喝了酒
心存侥幸被查处
地点:陵西大街与城南街交叉口
案例详情:
8月9日,丛台三大队民警在陵西大街与城南街交叉口开展夏夜宣防集中统一行动。21点30分,执勤民警发现一辆冀D小轿车在靠近检查点时突然放慢车速调转方向。
民警察觉有异,立即上前拦下进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4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经询问,驾驶人赵某当晚与朋友聚餐时喝了几瓶啤酒,散席后,便心存侥幸驾车回家途中被当场查获。
驾驶人赵某对自己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案例三
二次酒驾还无证
不听劝阻被查处
地点:145乡道巨正检测站
案例详情:8月9日21时许,冀南新区大队在145乡道巨正检测站进行酒驾查处行动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冀D2****的小型轿车车主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遂对驾驶人冯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7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冯某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时冯某还存在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第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民警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冯某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案例四
酒后驾驶出租车
心存侥幸危害大
地点:复兴区邯武快速路与户村便民市场口处
案例详情:8月10日7时许,复兴一大队在复兴区邯武快速路与户村便民市场口处设卡盘查,一辆车牌号为冀D2****的出租车行驶至盘查点时,执勤民警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快速筛查显示检测到有酒精。
经盘问,驾驶员张某承认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事实,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张某的检测数值为103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将张某带至岭北医院抽取血样两份,并委托邯郸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对驾驶员张军血样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军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9.4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张某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供认不讳。
案例五
替换驾驶员
自作聪明被查处
地点:复兴路与前进大街北行100米
案例详情:8月9号21点许,交巡警复兴一大队前进广场警务站,在复兴路与前进大街北行100米,设卡开展酒驾查处行动中,发现一辆车牌号冀D0****的白色小型轿车靠边停车。
待民警赶紧上前将驾驶人控制后,经询问得知,驾驶人没喝酒,但是有替换司机的行为, 随后,大队调取了当时的天网视频验证该司机存在替换驾驶员的行为。
后对驾驶人王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58mg,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冀D****驾驶人王某对自己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以宣促防,交通安全浸润人心
近日,邯郸交巡警持续走上街头、
深入酒桌
“夜经济”集中场所
通过喜闻乐见的“唠家常、小喇叭”等形式
开展拒绝酒驾交通安全宣传
邯郸交巡警提醒
酒后驾车不以驾驶员的自我感觉作为评判标准,也不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人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只要体内酒精含量超标,不论距饮酒的时间过去多久,此时驾驶机动车仍属于酒驾或者醉驾。
醉酒驾车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大、安全风险突出。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莫要为自己的一时冲动后悔莫及。
邯郸交巡警将持续发力
提升路面管控效能
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
为平安再加码!
图文整理:新馆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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