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讲安全 | 致全镇广大群众的一封信

政务   2024-10-25 17:15   宁夏  


致全镇广大群众的
一封冬季安全公开信
市民朋友们:
全镇广大父老乡亲们:

当前已进入冬季,天气日渐寒冷,取暖用火用电增加,是火灾、一氧化碳中毒等安全事故高发期。为了保护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在此,鸣沙镇温馨提醒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以下事项:


· 防一氧化碳中毒 ·


绝不用桶、盆或没有烟囱的煤炉在室内直接取暖。室内生火取暖要定时通风换气。密闭房间要采取打孔等特殊措施确保通风。使用煤炉取暖时,要装上烟筒,检查煤炉和烟筒是否漏气烟筒的出风口要安装弯头,出口不能朝北,以防因大风造成烟气倒灌。烟筒及烟道口要定期检查和清理,保持排烟通道畅通睡前要检查炉盖是否盖严,炉内煤炭是否完全燃烧,绝不能封炉取暖。刚刚生着的煤炉,最容易产生一氧化碳,应及时打开窗户通风,切不可用湿煤封火。



· 安全用电记心间 ·


不用湿手或者湿抹布擦拭带电的开关、插座、灯泡等。切勿乱拉乱接电线,经常检查线路有无老化、破损、线芯裸露等隐患,及时更换老旧线路。使用正规电线、插座,不在一个插板上同时使用过多电器,过高负荷会导致插板、电线温度升高,加速线路老化,严重时会造成短路从而引发火灾。当发现家用电器烧焦、冒烟、着火,必须立即断开电源,千万不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防止突然的降温造成家用电器的爆炸。给手机、电动刮胡刀等充电时使用正规充电器,尽量不要选择在晚上和没人的时候,避免充电时电压不稳造成自燃起火。离家外出前一定要切断家中的电源



· 谨防燃气事故 ·


冬季用燃气,三个要牢记:门窗须打开,房屋要透气;泄漏莫着急,不要动电器;疏散排第一,关阀喊救急。燃气泄漏您莫慌,不动电器先开窗,关掉阀门喊帮忙,楼外再把电话讲。

一、燃气安全“六必须”

1.必须使用正规产品。家庭配置液化气钢瓶、灶具、减压阀、燃气软管等,必须购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产品。

2.使用燃气时必须要有人看管。防止汤水外溢浇灭火焰或被风吹灭火焰,引起燃气泄漏而发生事故。

3.必须高度重视连接胶管安全。燃气灶具连接胶管在冬季容易硬化、老化、龟裂,若无管卡固定极易发生脱落导致漏气。同时,胶管长度不应超过2米。

4.必须高度重视液化气瓶安全。使用液化气钢瓶时应注意,要直立使用钢瓶,避免受猛烈震动,不能在阳光下暴晒,钢瓶上不可放置物品。严禁擅自拆卸、维修瓶阀等附件。

5.必须注意开窗透气。长时间使用燃气,易使室内氧气不足,用户应及时打开门窗进行通风。液化气使用后,应及时关闭灶具开关和液化气阀门。

6.必须经常性检查。要经常检查连接灶具的胶管、接头,发现胶管老化松动应立即更换;超过使用年限燃气器具应及时更新。

二、燃气安全“六不准”

1.不准擅自拆、改燃气设施和用具。如需拆、改(如装修)的,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燃气安装、维修企业负责施工。确需移动燃气计量装置及计量装置前的设施,必须经燃气供气单位同意。

2.不准将燃气管道、阀门、流量表、燃气器具等燃气设施密封或暗室安装。如装在墙壁内、吊顶内、柜内、灶台内等。

3.不准在安装燃气表、阀门等设施的房间内堆放杂物、住人。

4.不准在燃气管道上挂电线、绳索,悬挂杂物。

5.不准私自开启或关闭燃气管道公共阀门。

6.不准非法使用燃气设施和偷盗、转供燃气。



· 交通安全莫大意 ·


外出前,要注意查看天气预报,在雨雪大雾天气尽量减少出行,出行时谨慎驾驶,减速慢行,确保安全。行车前做好车辆安全检修和故障排查规范文明驾车。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接照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行驶,驾驶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农用车辆无反光警示标识不上路,严禁非载人车辆载人。严禁乘坐货车、农用车、拖拉机、三轮车等非载人车辆;严禁乘坐黑车或无牌无照车辆。坚决抵制超速、超载和疲芳驾驶,坚决杜绝逆向行驶、强行超车、酒后驾车等不文明、不安全交通行为。提高安全意识,做到不开故障车、不开危险车,保障自身和乘车人员的安全。不将农用工具等障碍物放在路上妨碍车辆行驶,车辆发生故障放置明显警示标志,避免二次事故伤害。



发生危险及时求救:火警119,火灾隐患举报96119,森林火警12119 ,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


广大父老乡亲们,安全你我他,平安靠大家!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牢记以上知识。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共同筑牢安全防线,为建设平安、和谐鸣沙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宁县鸣沙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5日



审核:李晶晶、李广东

中宁县鸣沙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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