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
本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有三方面:一是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二是建立支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价格结算机制。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后,在结算环节建立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对纳入机制的电量,按机制电价结算。三是区分存量和增量项目分类施策。存量项目的机制电价与现行政策妥善衔接,增量项目的机制电价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
华能集团能源研究院副院长 陈大宇:新能源电量全量入市后,实现发电侧80%左右装机容量和接近80%发电量,以及用户侧80%左右用电量进入市场。三个80%的实现,表明我国绝大多数电量真正入市,将为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奠定了坚实基础,我国电力市场建设工作将进入“快车道”。
新能源发电具有随机性、波动性、间歇性,特别是光伏发电集中在午间,全面参与市场交易后,午间电力供应大幅增加、价格明显降低。晚高峰电价较高时段又几乎没有发电出力,新能源实际可获得的收入可能大幅波动,不利于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为解决这个问题,经反复研究,方案提出在推动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的同时,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对纳入机制的电量,当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机制电价时给予差价补偿,高于机制电价时扣除差价。通过这种“多退少补”的差价结算方式,让企业能够有合理稳定的预期。
华能集团能源研究院副院长 陈大宇:这次改革为新能源电价市场化配置了场外保障机制,也就是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相当于为新能源参与市场在场外上了个“保险”,免除了新能源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后顾之忧。
新能源市场化改革推进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加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