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镇基层残疾人工作者招录公告

民生   2024-11-20 18:17   上海  



为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残疾人各项民生保障服务工作,新河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残疾人工作者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吃苦耐劳,有责任心,有爱心且热爱残疾人事业;

(二)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及服务意识;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1日后出生),新河户籍或新河户籍人员的配偶;

(五)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录用后能了解掌握辖区内残疾人基本情况,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宣传残疾人事业和相关惠残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工作。


招聘方式及用工形式


招录工作按公开报名、笔试面试选拔、政审考察、党委审定、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录用后以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办理录用手续,通过劳务派遣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2日(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11月23日-24日(周六—周日)上午8:30-11: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需在指定时间内至新河镇就业服务站(新开河路877号,富盛生活广场东南角)登记报名。

(三)报名材料

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且现场提交《新河镇基层残疾人工作者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1.新河户籍人员的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明;2.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未取得学历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材料不齐或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资质审核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笔试、面试。


笔试与面试选拔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组织笔试和面试,按总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者保持通讯畅通。


体检与考察


录用考试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全方位了解其综合表现,并组织体检。新河镇党委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对拟录用人员进行集体讨论和研究。


公示与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基层残疾人工作者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联系人


丰老师  59682974

陈老师  59687220



信息来源: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图文编辑:镇创建办

审稿:许然美

新河乐章
文明新河,乐鸣新河,为百姓提供更多的信息与服务。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