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促进就业创业补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就〔2018〕46号)的有关要求,经审核,现对符合市、区相关政策规定,2024年11月审核通过的本镇2024年10月份在岗的公益性岗位(社会协管、生态养护社)补贴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算。
2、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主管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监督电话: 59686822 )。
信息来源:镇生态养护社
图文编辑:镇创建办
审稿:许然美